孫耀威開店1天被拆虧千萬 高院判微風賠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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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耀威開店1天被拆虧千萬,高院判微風賠43萬。(中央社資料圖) 大 中 小 港星孫耀威2013年時曾透過何烈公司,向台北微風廣場租用場地開店,當時砸下3500萬元,卻開幕一天就被檢舉是違建而停業。孫耀威因此對微風提告求償2400萬餘元,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後,認為雙方當初是合法解約,判決微風只需賠償營業損失43萬餘元,還可上訴。孫耀威透過何烈公司與微風簽約,投資3500萬在微風2樓經營「CA CLUB Cafe」夜店,開幕當天,孫耀威還開來法拉利造勢,不料隔天卻遭人檢舉是違建,被迫停業。孫耀威事後受訪時直呼被騙,因為該場地屬不能開餐廳的「住三」空間,但微風卻隱瞞未告知,何烈公司認為微風明知不可行卻還出租,提出求償。但微風則反駁,何烈公司違法使用場地開「舞場業」,經台北市府通知才要求停業,認為微風沒有疏失,不應賠償。案件一審時判決微風須賠孫耀威549萬餘元,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雙方當初是合法解約,當初是孫自行拆除夜店設施,沒有違約問題,因此判決微風只需賠償營業損失43萬4584元,還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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