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酒女還拍影片 「禿版李宗瑞」判賠40萬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被稱為「禿版李宗瑞」的林姓富商2011年間在酒吧認識一名陪酒小姐,林男某日約該女子外出喝酒,卻趁機在酒裡下藥,待女子意識模糊後,將其帶往旅館性侵,並全程錄影,存放於名為「好影片」的資料夾中。事發後檢警還在他電腦中發現大量偷拍影片,認定至少有9名女子受害。本案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林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士林地院今(9)也判林男須賠償該名女子4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擔任某機電程包公司負責人的林男,2011年間在日式酒吧結識一名陪酒小姐,2人成為朋友。林男某次邀約女子下班後一起去喝酒,卻在女子酒中下藥,讓女子喝了2罐啤酒後就意識模糊。林男趁機將她帶到旅館猥褻、性侵得逞,還拍攝女子裸照並錄影,將影片存放在名為「好影片」的資料夾裡。開庭時,林男以影片佐證,指出女子當時還能自行淋浴、與他對話,認為女子意識清醒,雙方為合意性交;但女子則否認有和林男發生性關係的想法。法官勘驗影片時,發現女子雖可以自行淋浴,但卻讓熱水燙到皮膚二、三度灼傷才有反應,明顯已經意識不清,且遭林男性侵時,女子也曾伸手阻擋並喊「我不要」,顯然不願與林男發生性關係。被害女子控訴,自己遭林男性侵後終日以淚洗面,甚至曾有輕生念頭,但林男卻毫無悔意,對此求償精神賠償400萬。法官認為女子貞操權的確受到侵害,但要求賠償金額過高,最後判處林男應賠償女子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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