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錢也要人」色男猥褻夜歸女 遭判8年徒刑定讞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新北市一名46歲楊姓男子,曾因性侵案遭判刑11年,去年5月才剛假釋出獄,沒想到楊男今年2月13日凌晨在板橋區見阿美(化名)獨身一人,竟尾隨拿美工刀架住阿美,恐嚇「要錢也要人」,搜不到錢便開始強吻猥褻阿美,最後因阿美不斷掙扎呼救,才沒遭楊男性侵得逞。最高法院今(19)日依強制猥褻等罪判處他8年徒刑定讞。判決書指出,有多項性侵前科的楊男,11年前因加重性交罪判刑入獄,於去年5月假釋出獄。今年2月13日凌晨,楊男尾隨50歲婦人阿美返回住處,拿出預藏美工刀架住阿美脖子,並恐嚇「我要錢,也要人」,開始翻找阿美皮包,但沒找到值錢物品,轉而強吻阿美胸部及猥褻下體,最後因阿美不斷掙扎及呼救,楊男擔心驚動鄰居才鬆手逃離現場。開庭時,阿美哭訴至今仍無法抹去陰影,為此吃不下飯、睡不安穩,還罹患憂鬱症。高等法院認為楊男為逞性慾,持美工刀尾隨夜歸女子劫財劫色,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楊男8年徒刑,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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