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勒住護理師 天晟醫院衛生局譴責暴力

▲醫院護理師遭病患勒脖,天晟醫院人員共同譴責暴力。(圖/天晟醫院提供,2017.3.14) 大 中 小 一名男性病患日前在桃園中壢天晟醫院急診時,叫囂勒住護理師頸部, 醫院因此報警;對此天晟醫院14日表示「譴責醫療暴力」,並且已通報給警方處理,將協助處理後續作業。桃園市衛生局也說,已進行資料查證,若違反醫療法第24條規定,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3月12日上午9點多,一名林姓男子因喝酒後身體不適經救護車送醫,林男在急診室要求拔掉點滴並大聲咆哮叫罵護理人員,經工作人員勸導,林男突然出手勒住護理師頸部,經院內同仁及保全人員協助,並通報警方前來處理。
 
天晟醫院今日表示,依據桃園市醫療機構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通報流程,他們立即將此暴力事件同步通報市府衛生局及轄區派出所,以提升醫療暴力處理效率,維護醫療單位內醫病安全及醫療運作正常。醫院也表達「譴責醫療暴力」,並且已將此事件通報給警方處理,將協助處理後續相關作業。天晟醫院強調,醫院要提供病患全方位的醫療安全、就醫權利,全力捍衛醫護人員權利,維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和工作環境是醫院的責任。對此桃園市衛生局也表示,他們今年初與地檢署及警察局合作,共同成立醫療暴力通報網絡,日前天晟醫院事件就是透過此合作網絡通報轄區派出所,警方第一時間趕至現場處理,並於當日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表示已進行相關資料查證,若違反醫療法第24條規定,最高可處以罰鍰新臺幣5萬元。
 
衛生局長蔡紫君也對暴力行為人表示強力譴責,並重申無論任何原因,以暴力攻擊醫療機構內醫事人員,皆屬不可原諒之行為,絕對依法追究當事人行為責任。衛生局也重申,各醫院遇醫療暴力,務必於第一時間通報轄區派出所、衛生局及地檢署,以維護醫療環境安全,讓醫護人員適時得到保護。而依醫療法2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者依同法第106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如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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