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案 金管會第二波懲處 一銀、王道銀各罰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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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去(2016)年7月爆發的鼎興牙材詐貸案,共有十餘家銀行被倒帳,金管會也祭出第二波裁罰,包括第一銀行及王道銀行都因未能落實內稽內控,遭到金管會各開罰新台幣200萬元。鼎興為國內牙科器材廠商,涉嫌與醫療院所簽訂假交易契約,連同背書支票向多家金融機構詐貸,共有14家銀行及3家租賃公司被倒帳,貸款金額逾30億元, 由於鼎興負責人何宗英與國內金融機構關係良好,使得此案更受關注。金管會也在去年11月已針對涉案程度較嚴重的永豐銀行、華南銀行分別重罰1000萬元及800萬元,這次再對第一銀行與王道銀行進行第二波裁罰。金管會說明,王道銀行子公司台灣工銀租賃公司辦理鼎興集團融資業務徵審作業,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缺失,因這次詐貸案損失9600萬元,王道銀行對子公司的監督與管理也有缺失,因此,依銀行法對王道銀行核處20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此外,金管會表示,第一銀行子公司一銀租賃公司辦理鼎興集團融資業務徵審作業,也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缺失,授信損失約1.5億元,第一銀行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也有缺失,因此,依銀行法對第一銀行核處200萬元罰鍰及糾正。其實,這也是金管會首次針對租賃子公司違規而開罰所屬銀行。金管會認為,主要是這兩家銀行旗下租賃事業辦理鼎興融資業務徵審作業,不僅有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的缺失,也凸顯母公司第一銀行及王道銀行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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