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大揭密)古代酷刑烹煮簡介,歷史上哪些人曾被烹煮?

相比於殺人碎屍,更殘忍的則是還要將這些肉煮來吃,也就是所謂的「人吃人」。一般在看到這樣的報道后,我們直覺這人是個變態殺人狂魔。但是,這樣的案列在古代並不少見,甚至將人碎屍后煮來吃的並非一個精神病,而是唐唐一國之君。這樣的方式在古代被稱之為「烹煮」,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即將受刑人丟到裝有沸水或者是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不斷在下面加火,直至犯人死去。烹煮之刑所採用的容器一般是鑊(鑊無足)或者是鼎(鼎有三足)。烹煮之刑在我國存在久遠,大約從奴隸社會延續到封建社會時期,尤其是在奴隸社會,烹煮之刑是最為常見的處死犯人的方式之一。 我國歷史上首例關於殺人烹屍的記載就是和商紂王有關,一提到商紂王,殘暴、荒淫等詞彙都全往他身上貼,這確實沒錯。根據史籍記載,周文王的日子伯邑考曾作為人質給商紂王當車夫,因為眾人都說周文王是個聖人,於是商紂王為了檢驗此話真假。於是將周文王的兒子伯邑考殺了煮成肉羹,並將這些肉羹送給周文王。周文王不明就裡,於是將這些肉羹全都喝了。過後,商紂王說,「周文王連自己兒子的肉都吃,這還是聖人嗎?」 歷史上關於烹煮之刑的記載,多見於春秋戰國時期及秦漢兩朝,後世的幾個朝代甚少有關於烹煮之刑的記載。漢王劉邦的謀士酈食其、齊國的第五任君王齊哀公、曾討伐董卓的李旻都受過烹煮之刑。此外,還有更殘忍的則是將人一邊凌遲,一邊烹煮。五代後唐時期,唐末小將姚洪駐守閬州,城破后拒絕投降董彰。於是,董彰當場大怒,命人在大鑊里加滿水並燒熱,然後將姚洪的肉一片片割了丟到鍋里去煮。身體上的疼痛和心靈上恥辱使得姚洪破口大罵,直到斷氣。凌遲和烹煮相結合,這樣的場面想想就很血腥。轉載:論壇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