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變態殺人案!!!!古屋榮雄「殺錯人」將支解的屍塊畫下...寄給死者家人

    1954年(昭和29年)9月5日夜里,古屋榮雄(ふるやひでお/當時29歲)將偶然遇到的「甩了自己的女人」絞殺之後,用大砍刀和輕便剃刀將屍體分屍後丟棄於糞坑之中。可是事件過後1天古屋看了新聞報導才發現,自己所殺的并非「甩了自己的女人」,而是另一個叫木村江利子(假名/19歲)的素不相識的女子。古屋在事件發生74天之後被捕。面對警察的調查,他供述說「那個是搞錯人了」,但最初誰也不相信。之後隨著調查,雖然經判斷的確是搞錯人,但對古屋還是以殺人、屍體損壞、屍體遺棄罪進行了起訴。 1945年(昭和20年)8月9日,從少管所出獄,返回家鄉幫忙做農活的同時,還開始制作家俱、拆卸電器用品等工作,開始了為期4、5年的平靜生活。
1950年(昭和25年)春,針對家俱制造、電器用品販賣的稅收開始變得嚴格,古屋失業了。從那時開始性格漸漸變得粗暴,當時在日本開始出現的舞廳在鹽山町也逐漸興起,當時25歲的古屋開始不斷前往。在那里,他結識了一位名叫近藤典子(假名/當時18歲)的女性。女工人的典子是一位皮膚細膩臉龐姣好的美人,同住在鹽山町內,是當地某農家的女兒。
古屋的容貌在任何女人眼中都稱不上好看,甚至可以說是能夠成為逮捕令級別的非常特別的丑面具一般的臉。到目前為止,別說能稱之為戀人的女人,就連關系稍微親密一點的女性都沒有,而遇到了用溫柔態度對待這樣的自己的典子,古屋則更加欣喜若狂。
古屋作為做出如此慘無人道的分屍殺人事件的人,從供述書中關於性的部分的陳述來看,這個動機與嫉妒或者憎恨不同,也許可以認為是對女人身體興趣的缺乏。 這4天時間里,古屋一邊在路邊給人畫像一邊到處尋找著典子。小孩子的畫像30日元,大人50日元,一天大概能有500日元左右的收入。
9月5日下午1點左右,偶然在東上線新河岸站的站臺下了車,在番薯田和稻田廣闊的埼玉縣入間郡高階村四處信步而行,眼看著天漸漸黑了,覺得走累了就隨便在站前的食堂吃了飯,之後繼續在車站附近徘徊。
下午9點40分左右,黑暗中的古屋眼前走過了一個女性。雖然沒有看清楚臉,白色的上衣,黑色的裙子,白色的帆布鞋,燙著卷發,毫無疑問是個年輕女子。發型、走路方式、體態都和近藤典子有些相似。 典子那家伙,難道是嫁到這邊來了嗎。所以說姐夫才不肯告訴我典子的住處啊。可惡啊,這種女人,我要殺了她!
古屋跟在女子身後大概150米左右的地方,直到進入一片漆黑的稻田中的小路,靠近到女子2、3米處,立刻追上女子,喊著「詛咒你!我詛咒你這家伙!」,用雙手狠狠掐住了對方纖細的脖子。女子連抵抗都沒能來得及。之後古屋把女子拖入附近的稻田,用身上帶的布手巾絞住對方的脖子直到完全停止呼吸。此時雖然看到了女子仰面朝上的臉,但古屋事後卻說完全沒有發現這是和典子不同的另一個女人。而這正是素不相識的木村江利子(假名/19歲)。那之後,古屋把女子的屍體肢解。之後的精神監定中,他做出了如下供述。
問:為什麼切掉兩只腳?
答:為了讓她死了也不能再活動……為了讓典子那混蛋……破壞約定的混蛋家伙再也不能動……
問:沒有想要從膝蓋開始切嗎?
答:感覺隨便從哪兒開始都好。
問:花費了大概多少時間?
答:不曉得吶。
問:沒有出血嗎?
答:不曉得吶。
問:從哪兒開始切的?
答:不曉得吶,這種事情……
問:從腰開始切的吧,為什麼這樣?
答:不曉得吶,理由這種事情誰曉得。
問:切除關節花了多少時間?
答:誰曉得這種事情吶。
問:再詢問一次,從那里開始切的?
答:從心臟開始。
問:腳是從根部開始切的嗎?
答:嗯,是的。
問:屁股的肉是怎麼切的?
答:不管哪兒的都是趴著切下來的。
問:為什麼沒有切斷兩只手?
答:已經切了兩只腳了,感覺很麻煩。 問:為什麼要削掉腳上的肉?
答:因為裝不進草袋里面,為了讓她沒法逃走。
問:花了不少時間吧。
答:……(支支吾吾沒有回答)
問:為什麼要切腳?
答:為了讓她走路困難嘛。
問:犯罪之後做了什麼?
答:把肉扔在神社的院子里,之後在神社大殿里睡著了。早上起來的時候感覺到亂糟糟的騷動,然後似乎是巡查還是什麼人的進來了,沒怎麼注意。連狗都進來了哦,不過,沒有叫哦,那家伙,真是笨蛋啊! 精神監定的結果認定為道德意識低下、性格異常、輕度精神障礙,但也判定犯行時并未處於重度意識障礙的狀態。古屋被逮捕之後,就自己實行的分屍殺人的經過繪制了「分屍殺人圖」,把它們畫成類似四格漫畫的感覺提供給了警署。封面上有「H·H」字樣的簽名。圖上描繪了骷髏與骨頭、大折刀、輕便剃刀、正在切割的腳等等,還登場了看起來像月光假面一樣帥氣的犯人(自己),角落里還畫了大大的問號,周圍還畫了花邊。并陸續繪制了《深夜中的我追逐江利子圖》、《深夜中的我絞住江利子之首圖》、《深夜中的我在旱稻田里放倒江利子圖》等細致的圖片。1955年(昭和30年)2月21日,浦和地方法院(現名「埼玉地方法院」)對古屋判處了無期徒刑。古屋認為量刑過重。
8月20日,東京高級法院開庭審理,做最終詢問的時候,近藤典子作為證人出庭,站在證人席上發言:「是古屋隨便認為我是他的戀人,但實際上我跟他完全沒有關系。」在1米之外聽著的古屋頓時怒火中燒,忽然,跑近正從證人席上退出來的典子,用藏起來的竹片刺向典子的胸口。瞬間法庭一片大亂,雖然典子右胸只受了一個深1公分,2周之內就痊癒的傷口,但此次大鬧法庭卻在法官面前留下了非常差的印象。
兇器的竹片是使用關押的房內竹制蠅拍的柄折斷而成。
8月30日,東京高級法院1審取消無期徒刑判決,改判死刑。
1957年(昭和32年)7月1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終審量刑死刑。
1959年(昭和34年)5月27日,在仙臺監獄分所執行死刑。時年34歲。
另外古屋在獄中陸續描繪了許多繪畫作品,從表達心境的地獄繪圖到山水花鳥等數百張之多。
轉載自:huanqiujiemi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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