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王炒股案更二審判決出爐 傅崐萁6300萬元全沒收

▲傅崐萁炒股案更二審判決20日出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圖/NOWnews) 大 中 小 花蓮縣長傅崐萁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纏訟長達12年,今(20)日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判決出爐,傅崐萁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其中減刑2次,處有期徒刑8個月,而不法利益高達6300多萬元全數沒收,此案將可再上訴。另外,傅崐萁還涉及台鳳炒股案,兩案纏訟讓他如坐針氈。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