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前議長黃景泰涉貪汙 高院改判15年

▲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涉貪汙,高等法院今日改判15年。(圖/翻攝自黃景泰臉書專頁) 大 中 小 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被控詐領議會公款等罪,2015年遭基隆地方法院判刑20年,檢辯均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4)日改判15年、褫奪公權4年,而月眉路拓寬工程行賄案改判無罪,可上訴。黃景泰被控弊案,包括「詐領議會公款」、「月眉路拓寬工程行賄議員」、「勒索日勝生東京站建案」,一審認定「詐領議會公款」、「月眉路拓寬工程行賄議員」兩個案件有罪,前年8月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和行賄等罪,合併判黃男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勒索日勝生東京站建案」則被判無罪;檢辯雙方都提起上訴。據了解,一審時,黃景泰承認詐領公款914萬元,並表明願繳回,但之後卻只繳回322萬元,法官故以難認有悔意為由,判黃男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4年。高等法院14日開庭,就「勒索日勝生東京站建案」和「詐領議會公款」兩案,依共同利用職務詐財罪和使公務員行使登載不實罪改判黃15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而「月眉路拓寬工程行賄議員」則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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