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萬賓士「落地只4分鐘」!怪手10分鐘「暴力拆解完畢」連內臟都被抓爛


台中1名劉姓男子,從國外進口1輛賓士S550,劉男先是委託通運公司到基隆海關領車載到車測中心檢測,沒想到拖車司機貪圖方便,讓劉男的賓士車10分鐘內全數報銷。

 
2017年11月,劉姓男子從美國進口價值7百萬的S550,車子到台時,拖車司機原本應是要載著車子到車測中心驗車,因為遇上大塞車,業姓拖車司機為貪圖方便,直接就開著未掛牌的賓士車上路,結果引起巡邏警方的注意。

葉男見警方得知大事不妙,仍一度試著開車想逃,警方追了約8百公尺才成功攔下,最後因車輛未掛車牌,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裁罰,除沒入賓士車外,葉姓司機被開罰3600元。

賓士車才落地4分鐘就遭警方攔停並沒入,且因拖車司機貪圖方便才造成車輛沒入的結果,不滿的劉男因此提訟要求撤銷處罰。但法官認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適用所有車輛,且賦予車主權利可申請臨時車牌開往車測中心,劉男需自行承擔僱用司機造成的過失責任,判劉男敗訴,賓士也不得取回。

 
基隆監理站接受台中監理委託,將賓士車拖到資源回收廠進行拆解,在確認車籍資料後,堆高機將賓士車移到回收廠,由怪手拆解,辛苦運來台的賓士車在10分鐘內就被拆解結束,完全報廢。


網友:「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但是也要變通阿 把這台車 讓大家競標賣出 把錢做公益 或是改善路燈都比把當廢鐵賣好 我想官員口袋滿滿 不能放入口袋 就當拉機丟掉算了」、「律訂下來是讓你變通?」、「如果托車司機不跑給警察追,還可以」喬」看看,有些警察看你不認錯,奇蒙子不爽就依法辦事囉…….看來車主只能找托車司機賠償了….」

露編停車:賓士車好可憐。(來源: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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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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