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煞「瞪一眼」打死癌末男? 駕駛冤獄702天補償210萬
急煞「瞪一眼」打死癌末男? 駕駛冤獄702天補償210萬
彰化縣陳姓男子2010年時與罹患癌症的林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他發現對方坐在車裡往外看,誤以為是在瞪人,氣得用「過肩摔」等方式將人毆打致死,反而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6個月。陳男認為林男的死與自己沒有因果關係,於是透過冤獄平反協會替自己討公道,日前獲得台中高分院判決補償210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認為自己遭冤獄882天。(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事發當天,陳男開車行經彰化市中興路,因路況緊急煞車,讓跟在後方的林男與兒子嚇了一跳,緊急切進左側車道才躲過一劫。當時林男剛結束治療準備從醫院返家,他坐在副駕駛座往外看,結果這一眼被陳男誤以為是在瞪視,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爭執。
陳男與林男越吵越凶,他一氣之下將人拉下車,用「過肩摔」等方式毆打,沒想到對方就醫後因為腹水、胸壁挫傷等傷勢住院,經過1個多月的治療仍不幸死亡。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陳男,法院則判刑7年6個月定讞;但他認為林男原本就是癌症末期的病患,死因也有可能是癌症病逝,與兩人糾紛毆打沒有因果關係,並透過冤獄平反協會聲請開庭再審。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