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鋁棒猛揍還判賠200萬 館長諷:以後帶鋁棒出門賺200萬

遭鋁棒猛揍還判賠200萬 館長諷:以後帶鋁棒出門賺200萬

▲館長諷,難道以後每個人都帶鋁棒上街。(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館長陳之漢在深夜直播中,針對一起發生於2014年的「防衛過當」案例開炮,直言法律應該是要保護善良的人,這個判例一出是不是「先動手的就贏了」,以後乾脆每個人都帶鋁棒出門。
館長表示,覺得現在台灣的法律很莫名其妙,如果依照今天看到的新聞與判決書內容,是不是先動手的就贏了呢?以前有假車禍,現在有假打人真勒索,以後出門就拿一隻鋁棒出門,看人就打,輕輕的敲一下沒有重傷,扭打之後頭去撞牆壁,就這樣一個賺200萬。
館長說,法律應該站在善良的人這一邊,是誰先動手,誰才是還擊防衛,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少數必須服從多數,法官是少數,「必須尊重我們,我們所有的人都覺得這種判決不合理」,這種判決首例一出,以後出門每個人帶著球棒在身上,可以這樣嗎?
網友在館長直播中表示,「糟糕囉,大家都拿鋁棒去路上砸店」、「台灣是只有犯人有人權」、「不知道法官被球棒敲,能不能空手接棒」、「請館長先動手打爆官員」、「台灣法官簡直是亂七八糟」、「這是我討厭台灣的主因……沒辦法落實公平正義」。
館長直播中提到的案件,是一名吳姓男子於2014年9月開車前往桃園市蘆竹區的好市多,卻在停車場與林姓男子發生口角爭執,對方從車裡拿出鋁棒攻擊肩膀,他趕忙抬起手臂阻擋並徒手反擊,沒想到這一推卻將人往後推倒在地,送醫治療確診嗅覺喪失,最後反而因為防衛過當被判刑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還得賠償200萬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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