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太用丈夫社保卡買葯獲刑 冒用社保卡獲刑
7旬老太用丈夫社保卡買葯獲刑,冒用社保卡獲刑敲響警鐘。患有高血壓的鄒某,讓女兒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買葯,合計報銷11376.64元,結果母女倆雙雙獲刑。前天,諸暨市人民法院判決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給有些人敲響了警鐘。7旬老太用丈夫社保卡買葯...7旬老太用丈夫社保卡買葯獲刑,冒用社保卡獲刑敲響警鐘。患有高血壓的鄒某,讓女兒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買葯,合計報銷11376.64元,結果母女倆雙雙獲刑。前天,諸暨市人民法院判決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給有些人敲響了警鐘。
7旬老太用丈夫社保卡買葯獲刑你說皺某是不是應了古老言「偷雞不成蝕把米」這句話,老老實實把葯買了就不用受到處罰了,錢沒省到反而虧大。現在的老人法律意識太弱了,為了省錢而去欺騙社保局觸犯法律。別再打社保卡的主意了,社保卡可是受法律保護的沒那麼好騙的。
新聞詳情
75歲的鄒某家住諸暨市暨陽街道,丈夫老周今年80歲,患有腦梗塞、冠心病,長期住院治療。兩個女兒都在蕭山居住,2011年,鄒某夫婦也搬到蕭山。
鄒某患高血壓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葯。因鄒某隻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費報銷比例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報銷不少醫藥費。為省錢,鄒某便讓自己52歲的小女兒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藥。
起初,因諸暨的社保卡不能在蕭山使用,周某每次拿着父親老周的社保卡,去諸暨市中醫院、諸暨市人民醫院的門診配藥。後來,蕭山也能用諸暨的社保卡了,鄒某便讓周某在蕭山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門診配藥。
從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親的社保卡,為母親配藥34次,報銷藥費11376.64元。
老周因長期卧病在床,生活無法自理,雖意識清醒,但已無法說話,故他對妻子女兒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
案發後,鄒某和女兒退繳贓款11376.64元,並被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以罰款22753.28元。母女倆因涉嫌犯詐騙罪,於今年8月被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前天,諸暨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鄒某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周某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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