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殘疾兒告醫院 難過:寶寶3歲仍無法行走幼兒園拒收
生殘疾兒告醫院,產婦認為醫院漏診。懷孕期間,王女士在復興醫院做產前檢查,其中B超檢查6次。但孩子出生后被診斷患有神經母細胞瘤,至今3歲仍無法行走。難受的王女士將復興醫院告上法庭,索賠80萬。昨日,此案二審。產婦生殘疾兒告醫院,這是情有可...生殘疾兒告醫院,產婦認為醫院漏診。懷孕期間,王女士在復興醫院做產前檢查,其中B超檢查6次。但孩子出生后被診斷患有神經母細胞瘤,至今3歲仍無法行走。難受的王女士將復興醫院告上法庭,索賠80萬。昨日,此案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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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生殘疾兒告醫院,這是情有可原的。畢竟,生了一個有殘疾的孩子,對孩子來說是一種不幸,對整個家庭而言則是巨大的負擔。假若醫院在產檢時能檢測出畸形,也許結果就不會如此悲劇。
王女士,生孩子時31歲。王女士介紹,她在懷孕8周時去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復興醫院建卡,並做定期檢查,其中B超檢查6次。在孕20周檢查時,B超檢查提示「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但醫生沒有詳細說明並及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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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6日,王女士生下兒子毛毛(化名),雙下肢水腫明顯,后被診斷為神經性母細胞癌。如今,毛毛已經三歲,儘管多次就醫,依然喪失運動功能,被許多幼兒園拒絕入園。
為此,王女士將復興醫院告上法庭。一審時,法院做出判決,醫院承擔20%責任,賠償王女士5萬餘元。但王女士不服上訴。昨日,此案二審。庭審中,王女士認為,醫院沒有認真閱讀超聲影像導致漏診,沒及時告知自己和家屬侵犯了其知情權及選擇權,給全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索賠80萬。
生殘疾兒告醫院,後者該承擔多少責任相信法院自會有公正判決。但對於王女士而言,就算索賠80萬成功,這對毛毛來說顯然是不夠的。在此,我們不禁要問:這是目前醫學的局限性還是可以避免的意外?
專家說法:「圖像欠清晰」已暗示風險
產檢是否可以準確檢查出胎兒畸形及患有嚴重疾病?
一位婦產科專家表示,神經母細胞瘤是兒童常見的顱外腫瘤,目前關於神經母細胞瘤真正的病因尚不清楚。一些遺傳易感因素被發現與神經母細胞瘤的發病相關,產檢當中的設備儀器能否檢測出來不好說。
專家稱,產檢並非能檢測出一切疾病,因各醫院的醫療水平、設備技術力量不同,超聲檢查得出的結果也有差別,這要靠醫生的臨床判斷。這位專家透露,一般情況下,如果「准媽媽」有糖尿病、心臟病等病史,醫護人員會建議其在懷孕28周時再加做一次篩查。上述王女士「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的超聲所見結論已屬風險規避的說明,醫院應該及時告知家屬存在並如何規避風險。
鏈接:產檢必須檢出哪些畸形?
專家表示,新生兒先天畸形大多與遺傳、病毒感染、藥物、環境污染等因素有關。通過產前檢查,大部分胎兒畸形是可以避免的。
據介紹,懷孕16至24周進行超聲檢查,70%至80%的胎兒畸形可以查出來,20%通過對羊水、基因等實驗室化驗也可篩出。
但根據《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規定,有六大類致死畸形產前必須檢出,包括:無腦兒,嚴重腦膨出、嚴重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死性軟骨發育不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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