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在港偷窺 從小接觸小姐思想被嚴重污染

奇趣網訊:今年26歲的付振宇在香港文大學圖書館女廁所廁格上方偷竊被發現,而被捕后自我辯護稱「一時好奇」。12月28日承認兩項遊蕩罪,被判入獄14天,緩刑2年,辯護律師稱他自小接觸夜總會小姐,從未接受正規性教育。控方稱,被告人、26歲的付振...奇趣網訊:今年26歲的付振宇在香港文大學圖書館女廁所廁格上方偷竊被發現,而被捕后自我辯護稱「一時好奇」。12月28日承認兩項遊蕩罪,被判入獄14天,緩刑2年,辯護律師稱他自小接觸夜總會小姐,從未接受正規性教育。
控方稱,被告人、26歲的付振宇今年10月涉嫌在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女廁所廁格上方偷窺被捕,保釋期間,今年12月,被告再跟隨一名女生進入大學女廁,從廁格下方偷窺。被告在警誡下自稱「一時好奇」。
付振宇被控兩項遊蕩罪,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表示,付振宇家人在內地經營夜總會,他自小接觸夜總會小姐,從未接受過正規的性教育。
辯方又稱,付振宇跟隨事主進入女廁所,是因為「非常喜歡那個女孩子,但不敢接觸」。付振宇在香港中大主修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他的大學導師也為他寫了求情信。
據辯方承上法庭的求情信,付振宇的導師說,付振宇在3個月內研發新穎機械人,是大部分學生都做不到的,他成績優秀、樂於助人。辯方又稱,付振宇是拿獎學金來港讀書的,被定罪之後相信可能不再獲得獎助,而且還要面對大學的紀律聆訊。
裁判官在判刑的時候表示,被告犯案相當可惜,他學歷高,但不認為家庭背景會影響他對他人的尊重。
裁判官向被告表示,做人要有「才」,也有要「德」。裁判官考慮被告沒有使用任何攝影器材,也沒有與事主有身體接觸,所以判他入獄14天,緩刑兩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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