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說法前後矛盾 鄭州醫院遭強拆到底誰在說謊

原標題:官方說法前後矛盾 鄭州醫院遭強拆到底誰在說謊12016年1月7日,鄭州,鄭大四附院遭遇強拆,太平間也被推平。 圖片來源:新華社  突然襲來的挖掘機破牆而入,醫生和病人四散而逃。7日,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部分建築遭遇...原標題:官方說法前後矛盾 鄭州醫院遭強拆到底誰在說謊12016年1月7日,鄭州,鄭大四附院遭遇強拆,太平間也被推平。 圖片來源:新華社  突然襲來的挖掘機破牆而入,醫生和病人四散而逃。7日,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部分建築遭遇不明身份人員強拆。
  事件發生后,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稱,強拆造成6具病人遺體被埋,近2000萬元設備被損,多名職工受傷。鄭州市惠濟區城建局徵收辦表示「事發前並不知情,感到很意外」。而惠濟區政府新聞辦卻回應稱「太平間只有冰櫃,未發現存放屍體」,且被拆建築屬於「必須拆除的違章建築」。各方說法不一,強拆疑雲重重,到底誰在說謊?
  疑雲一:太平間有沒有病人遺體?
  「我正在裡面給一個病人做胸片檢查,房子一下被捅個大洞,病人嚇得半死,直接跑了。」回憶強拆一幕,醫院放射科主任劉春光心有餘悸。
  7日上午,位於鄭州市惠濟區北環與江山路交叉口附近的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突遭十多個身着迷彩服、不明身份人員開着挖掘機強拆。
  記者在現場看到,滿地碎磚,一片狼藉。在一些診室,成套的大型診療設備被掩埋,部分儀器已經損毀。
  據院方介紹,7日遭受的強拆中,醫院放射科和太平間受損嚴重,近2000萬元設備被損,包括一名院領導在內的多名院職工受傷,6具病人遺體被埋。
  強拆不僅導致病人過度驚嚇,連病人遺體也難逃厄運,引發輿論強烈關注。醫院宣傳科副科長袁方說:「把病人遺體埋在廢墟里,是對死者極大的不尊重,從來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而就在群情憤慨之際,7日下午,惠濟區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對強拆事件的情況說明稱,「經辦事處7日中午調查,醫院太平間只有冰櫃,未發現存放屍體」,並且「據初步了解,醫院太平間已於2015年8月份將太平間配電箱移走,目前處於停電狀態。」
  對於惠濟區政府新聞辦的說明,院方表示憤慨。隨後,院方太平間管理員將記者帶至廢墟現場:凌亂的廢墟下,6具遺體赫然入目,4男2女。而記者發稿前,又接到惠濟區政府新聞辦發來的第二版情況說明,其中,太平間「未發現存放屍體」的內容被刪去。
  既然連太平間是否存放屍體都沒有搞清楚,惠濟區政府新聞辦又為何匆忙為「強拆者」撇清責任?
  疑雲二:到底誰在強拆?
  據了解,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是鄭州市北郊唯一的一所省級醫院。醫院現有教職工900餘人,不僅為周邊群眾提供衛生健康服務,還承擔著鄭州大學400多名本科生和200多名研究生的培養任務。
  強拆事件發生后,醫院發布消息說,由於正常醫療活動受到影響,醫院瀕臨關門。釀成如此惡果,誰該為此事負責?強拆者又是何人?
  「這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強拆。」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後勤部部長陳磊說,2015年1月,惠濟區政府發布關於江山路拓寬改造的公告,此後,醫院一直與政府相關部門對接協商拆遷,截至7日前,醫院累計被佔用的醫療用地約30畝,但政府相關部門卻一直以各種理由不支付145萬元的地面附屬物拆遷款,「2015年12月29日,區城建局還在和醫院協商拆遷事宜。」
  據醫院介紹,強拆前,部分人員還曾以「惠濟區城鄉結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遷指揮部」的名義,在未與院方進行有效溝通的情況下,私自對醫院房產進行非法強拆。為此,醫院還曾於2016年1月4日和1月6日兩次向鄭州市人民政府反映遭遇強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
  但是,負責惠濟區道路拓寬拆遷徵收的城建局徵收辦卻稱,對於7日發生的醫院強拆事件,「徵收辦也是看到新聞后才知道的,此前並不知情」,同時也感到「很意外」。
  徵收辦綜合科科長賀書學說,按照拆遷程序,需要先與被徵收單位協商,簽訂拆遷協議,補償以後再進行拆遷,「目前,醫院放射科和太平間等建築的徵收拆遷還在協商階段。」
  與此同時,惠濟區政府新聞辦卻回應稱,目前區政府已成立調查組,如發現有涉及違法、違紀拆遷行為,將嚴肅處理,一查到底,「如果存在院方工作人員受傷、設備受損等情況,將給予賠償。」
  事件發生后,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第一時間已向公安部門報警。負責拆遷的徵收辦「不知情」「很意外」,「強拆者是誰」還沒搞清,區政府卻站出來要「給予賠償」,實在令人費解。
  疑雲三:被拆建築是否屬於違章建築?
  惠濟區政府新聞辦的情況說明還指出,「鄭大四附院CT室、太平間兩處建築在江山路道路紅線範圍內,屬必須拆除的建築物。」
  情況說明還稱,2015年1月15日、11月25日、12月18日,惠濟區徵收辦曾多次對鄭大四附院下達《自行拆除通知書》,但一直未果。
  對此,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回應稱,醫院放射科、太平間始建於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已有20多年,並且都有臨時建築許可證。但對於臨時建築許可證的期限,院方一名負責人稱,「記不清了」。
  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人士表示,臨時建築不同於違章建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臨時建築許可證期限內的臨時建築屬於合法建築,而超期臨時建築需要建築單位自行拆除,如果建築單位沒有自行拆除,政府強拆也必須通過司法途徑,由人民法院下達強拆判決後方可實施。
  對於眾多疑雲,惠濟區政府表示,詳細情況還將做進一步調查,最終處理結果,將及時向媒體公布。而7日下午,記者向公安部門了解案件進展情況時,本應該維護一方平安的長興路公安局鄭大四附院警務室已經人去樓空。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醫院遭強拆三大疑雲,到底誰在說謊?——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遭強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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