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有效期7年 為什麼結婚證不能有有效期?

駕駛證、身份證都有有效期,為什麼結婚證不能有有效期?面對難以抵擋的第四次單身潮和現在與日俱增的離婚率,近日,某學者提出一種大膽而令人驚嘆的聲音:結婚證應設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動離婚,這樣一來,許多社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婚姻家庭與情感專家...駕駛證、身份證都有有效期,為什麼結婚證不能有有效期?面對難以抵擋的第四次單身潮和現在與日俱增的離婚率,近日,某學者提出一種大膽而令人驚嘆的聲音:結婚證應設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動離婚,這樣一來,許多社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婚姻家庭與情感專家,重慶師範大學教授周小燕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隻能看成是魯國平發表個人意見,尊重並不讚同。她說,從這些言論來看,還是帶有很強的男性思維,簡單概括就是「不接地氣,沒有操作性,一次想象力的飛躍」。
周教授說,現有的法律已經保障了婚姻的自由,7年之限並沒有任何意義。單身問題或許並沒有想的那麼嚴重和可怕,只是大家選擇生活的方式和觀念有了變化。另外,減少離婚率最終還是要靠兩個人的努力。她強調,婚姻也是社會的一個細胞,它和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密不可分。另外,穩定的家庭關係,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
回過頭仔細琢磨,這種論調真是開國際玩笑。身份證、駕駛證、醫療證等可以有期限,結婚證怎麼能有期限呢?你狡辯說離婚率高居不下,這樣能減少離婚率,這簡直就是滿嘴跑火車,要想離婚的人,恨不得馬上能離婚,就是一刻都不願等,別說是等幾個月、幾年了。你別跟我說什麼「七年之癢」,現在已經變成「三年之痛」了,莫非你還要提倡結婚證3年有效嗎?
這樣說的話,還不如提乾脆倡取消結婚證,一下子回到原始社會那種群婚生活呢。結婚證就是為了約束夫妻雙方,讓他們履行義務,共建和諧家庭,這這種提議違背了《婚姻法》的宗旨,從小處說,破壞了和諧家庭,從大處說,破壞了和諧社會,小康社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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