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遭書記強姦 十分好色強姦愛愛后曾逍遙法外
女子稱遭書記強姦,十分好色強姦愛愛后曾逍遙法外。近日,一個《舉報阜陽開發區陳庄社區書記劉建「強姦」女子逍遙法外》的帖子在網上流傳。當事女子趙曼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稱「事情屬實」,自己要討回一個公道,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受到法律的製裁。安...女子稱遭書記強姦,十分好色強姦愛愛后曾逍遙法外。近日,一個《舉報阜陽開發區陳庄社區書記劉建「強姦」女子逍遙法外》的帖子在網上流傳。當事女子趙曼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稱「事情屬實」,自己要討回一個公道,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受到法律的製裁。安徽阜陽市公安局政治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目前此案正在由潁州區公安分局偵辦。
女子稱遭書記強姦今年4月底就發生的事情,時至今日已過去7個多月了,可案件還在偵辦中,在如今全面推進法治的時代,真讓人感到不是滋味。這到底是案件有多複雜,還是嫌疑人有多深的背景?既然如今該案件已曝光浮出水面,那相關職能部門應儘快呈現真相,不能讓社區書記強姦辦事女子成為一道無法破解的迷。
首先應破解女子辦理居住證為何兩次未果?從事件的起因看,這位趙姓女子因考駕駛證需要到社區辦理居住證明,第一次因未帶上相關證件而辦理未果,第二次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租房合同等材料但仍然未果。如果說第一次是證件不齊,那第二次辦理未果的原因又是什麼?是否存在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出現「腸梗阻」?
其次應破解女子辦理居住證為何被社區書記強姦?既然居住證的辦理程序都是有規定要求的,為何會出現社區書記打電話找當事女子的說法?因此,不得不問,是社區書記長期插手居住證辦理「吃拿卡要」,還是這位辦事女子事前想「靠」上社區書記以在辦證上走偏門?
如果這兩種可能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怎會有社區書記打電話叫其出來敘一敘?難道該女子沒有動腦子想想,辦居住證正大光明的事為何不在社區辦公室談,而是要約到車上談?當然社區書記和當事女子在車上都敘了什麼,目前恐怕只有當事二人心知肚明。倘若沒有私下敘一敘,該女子也不會落入被社區書記強姦的地步。如果該事件反映屬實,社區書記因強姦自然難逃法律的懲處,但該女子也何嘗不該反思。
第三應破解社區書記被告強姦為何久拖未決?事情一發生當事女子第一時間就報警,公安機關也在第一時間提取了強姦案的相關證據,並在第一時間把涉嫌強姦的社區書記予以拘留。
問題是為何在沒有任何結果的情況下把涉嫌人放出來了呢?如果嫌疑人換做是普通百姓,還能如此嗎?那中間人「讓我跟檢察院說,說這個事是我自願的。」這一提法更是感到奇葩,這還是依法辦案?而身為執法人員卻道出「嫌疑人對社會沒有構成危害」的論調,是對依法執法的職責和目的不知道,還是被那嫌疑人提出的10萬誘惑所迷惑?不知道在其心裡什麼樣的案件才是對社會構成危害。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