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女子騙婚 編造悲慘身世拿「以身相許」作籌碼

日前,在龍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有關一名33歲的女子冒充90后,編造悲慘身世,拿「以身相許」當誘餌,騙取單身漢的心和錢的案件。被告人陳某(女,33歲,杭州人)案發前在溫務工,今年8月初,陳某通過微信認識了40多歲的單身漢林某。兩人聊天過...日前,在龍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有關一名33歲的女子冒充90后,編造悲慘身世,拿「以身相許」當誘餌,騙取單身漢的心和錢的案件。被告人陳某(女,33歲,杭州人)案發前在溫務工,今年8月初,陳某通過微信認識了40多歲的單身漢林某。兩人聊天過程中,陳某謊稱自己只有25歲,併發了一張假的身份證給林某看。
圖文無關林某信以為真,追問起了陳某的身世,陳某便隨意編造謊言,自稱是貴州人,有過一段婚史,母親不幸得癌症死去,家中負債纍纍,如果有人肯出2萬元給她救濟家裡人,她就願意以身相許。林某一聽,便有了與陳某在一起的想法。沒過幾天,兩人相約見了面。
8月29日下午,兩人再次見面時,林某提出發生性關係,陳某則提出要先收到錢才能辦事。林某便馬上到附近的銀行取出了2萬元現金交與陳某,當天還帶着陳某見了親戚。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係。讓林某意想不到的是,待他熟睡后,陳某卻拿着自己的行李悄然離開了,還在微信上將林某拉黑並拒接來電。次日早上,林某發現自己被騙,報了警。
9月8日,陳某在鹿城區的一個旅館內被抓獲。案發後,陳某退還林某2萬元。在法庭上,陳某對自己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為供認不諱,稱自己很後悔,她還有2歲的小孩需要照顧,請求法庭從寬處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龍灣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見過很多騙子,唯獨沒見過騙婚的騙子,這個社會還真的是無奇不有。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導使到女子編製謊言跑去騙婚,我只知道做人應該要真實真誠。已經是作為母親的人了,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和教育。
撒謊「母親不幸得癌症死去」實為不孝,還以「家中負債纍纍」的謊言利用他人的同情心來騙取他人的錢取,可恥。就是存在這些騙子,才會出現有人見死不救的現象。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輕易相信網上的人和事,以免受騙。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