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術出意外惹終身麻煩 醫院敗訴后當「老賴」
11醫療損害鑒定書 患者家屬供圖 在徐州第一人民醫院住院兩年,顧女士愈發無法釋懷。因為醫院過錯,導致她腦部損傷,原本一周可以出院的一場小手術,卻成了終身大麻煩。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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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損害鑒定書 患者家屬供圖 在徐州第一人民醫院住院兩年,顧女士愈發無法釋懷。因為醫院過錯,導致她腦部損傷,原本一周可以出院的一場小手術,卻成了終身大麻煩。更「麻煩」的是:經過法院判決,徐州第一人民醫院須承擔80%的責任,賠償約43萬元。如今判決早已生效,醫院卻成了「老賴」,遲遲不願賠償。現代快報記者 李偉豪
小手術帶來了「大麻煩」
顧女士介紹,2013年10月26日,她被查出患有雙側甲狀腺腫瘤,隨後入住徐州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0月29日,醫院為她做了手術,將右側甲狀腺全切,左側甲狀腺次全切。顧女士說,她本來以為手術后一周左右即可出院,但是術后當天便出現意外情況。
當晚9點半,顧女士感覺頸部不適,先後兩次找到值班醫生,「醫生都說沒事。」顧女士說。10點20分許,顧女士出現呼吸困難、意識模糊。家屬發現后,立即找來醫生,「醫生也發現情況不對,趕緊去找搶救設備,找來之後直接在病床上,將她的頸部手術傷口切開,將裡面的積血放出。」家屬說。
隨後,顧女士被推進手術室進行了第二次手術。根據手術記錄,顧女士首次手術后,出現皮下靜脈血管捆紮脫落,造成大出血,「血液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昏迷5分鐘。」顧女士的家屬說。雖然窒息昏迷只有5分鐘,但對顧女士的大腦造成嚴重損傷,「二次手術后,持續昏迷四天,即便是後來清醒過來,仍時常抽搐,沒有語言表達能力。」
如今,顧女士已經在醫院進行了長達兩年的腦部治療,「現在能借助拐杖下床挪步了,但距離完全恢復,還有極大的距離。」家屬說。
最近數月內,顧女士及其家屬多次找到醫院,認為其在手術中存在失誤,但院方並未給出滿意答覆。
根據徐州醫學會今年三月出具的《醫療鑒定書》:患者缺血缺氧性腦病、智力缺損(輕度)與醫方的過錯醫療行為有一定因果關係,其原因力大小為主要因素。參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患者目前構成八級傷殘。
醫學會建議顧女士進行康復治療。
顧女士的家人說,這份醫療鑒定很清楚地劃分了責任,那就是醫院存在過錯醫療行為。不過,即便如此,醫院並不認錯。
顧女士一家人無奈,將徐州第一人民醫院告上了法庭。
醫院輸了官司卻遲遲不賠錢
院方:患者應該先出院,結賬后再賠償
今年9月,經過審理,徐州泉山區法院進行了判決。根據判決,徐州第一人民醫院存在過錯醫療行為,應當承擔80%的責任,應向顧女士賠償共計約43萬元。
「判決已經生效,醫院方面始終沒有按照判決賠償。」顧女士家人說。
判決既然生效,徐州第一人民醫院為何要當「老賴」,不還錢呢?
現代快報記者曾與該院醫患溝通辦主任王召友電話溝通,他給出的理由是:顧女士應該先出院,院方結賬之後再行賠償。同時,王召友稱發生糾紛后,顧女士及其家人強佔床位,一個病房正常有四張床位,全部被佔用。「這是強行佔用社會資源,給醫院帶來了損失。」
不過,王召友還強調,根據醫院領導的意見,既然法院判決了,一定會履行法院判決。但直到目前,徐州第一人民醫院並未履行判決。
然而,今年11月中旬,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徐州第一人民醫院又把顧女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住院期間沒有繳納醫療費,同時佔用社會資源。目前,此案仍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顧女士的家人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極其憤怒,醫院把人治壞了,好好一個人給弄成了癱瘓,還反過頭來找家屬要醫療費,天下還有這樣的道理?」
顧女士的家人說,他們已經向法院提交了應訴材料,「一定要把這個理弄得清清楚楚。」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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