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黑老大案餘波未平:原反恐支隊長獲刑8年半

1青島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原支隊長趙敏  山東青島市李滄區法院新聞發言人向澎湃新聞證實,青島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原支隊長趙敏(副局級)涉嫌受賄罪案一審日前宣判,趙敏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未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趙敏身為...1青島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原支隊長趙敏  山東青島市李滄區法院新聞發言人向澎湃新聞證實,青島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原支隊長趙敏(副局級)涉嫌受賄罪案一審日前宣判,趙敏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未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趙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444.83萬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其中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3萬元,對索賄部分應從重處罰。
  「建國以來青島最大的黑社會組織頭目」聶磊自2010年被抓后,引發青島警界持續震蕩,超過50名官員落馬,包括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原副局長楊加平、姜集喜以及青島市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王延球。趙敏是其中一例。
  據通報,17年間,趙敏以權謀私,非法收受、索取涉黑團伙頭目聶磊等人所送財物達444.83萬元。其中,2009年,趙敏利用擔任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聶磊及其青島全濠實業公司在嶗山區午山社區拆遷中提供幫助,併為聶磊請托的人員在公安內部職級晉陞中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聶磊給予的名人字畫6幅,價值242.18萬元。2007年,趙敏擔任嶗山區王哥庄街道黨工委書記時,還曾向港西社區書記隋某索要現金4萬元,向王哥庄建築公司經理王某索要現金9萬元,用於購買嶗山區中春奇石館的嶗山綠石。
  2014年7月,趙敏主動到青島市紀委交代了收受他人6幅字畫的事實。同年10月21日,趙敏被雙規后,又如實交代了收受他人財物202.65萬元的事實。案件審理期間,趙敏的親屬主動退贓189.65萬元,嶗山區中春奇石館劉某退繳趙敏用贓款購買的嶗山綠石2塊。
  澎湃新聞注意到,與趙敏同一時間段被立案偵查的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彭明科(副處級)、三大隊副大隊長於健(副處級)已於今年3月被青島市嶗山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還未有庭審的消息公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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