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教師性侵幼女 18萬精神康復費索賠緣何撤訴

22小田的女兒經常一個人蜷縮在沙發上發獃1事發后,小田再次來到事發地  10月28日,寧夏教師性侵12名幼女案二審開庭。靈武市鄉村教師黃振辛,因犯強姦罪、猥褻...22小田的女兒經常一個人蜷縮在沙發上發獃1事發后,小田再次來到事發地  10月28日,寧夏教師性侵12名幼女案二審開庭。靈武市鄉村教師黃振辛,因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隨後,銀川市檢察院以「量刑畸輕」為由提起抗訴。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一審庭審中,12名受害兒童的代理人提起了每人約18萬元的心理康復費等訴求。囿於法庭只支持的「已經發生」的費用,而前期心理康復費只有1800元。依照判決,每個家庭得到的賠償將不足兩千元。如果接受調解,則可得到5萬元的調解款。最終,12名受害兒童家長,選擇撤回訴求,簽約調解。
  2013年10月23日,四部委聯發《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將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康復費用納入判賠範圍,這被視為最大「亮點」。然而兩年過去了,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得知,由於該條款宣傳不夠,加之沒有配套的實操細則,很多基層審判人員對此並不知曉,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更少提起相關賠償。個別提起的訴求,因需提起多次訴訟給當事家庭帶來的「負擔」,多被地方從「維穩」考慮的調解協議所替代。至今全國鮮有判例。
  從銀川到靈武,百十公里近一小時的車程。小田的家,像村內很多人家一樣,貼有象徵富足的瓷磚。雖然女兒已經7歲過半,當年夫妻倆的婚紗照卻還掛在牆上。
  作為寧夏靈武性侵12名幼童案的「揭蓋人」,小田夫婦的女兒是12名受害者之一。去年4月18日,循着兩名「鬥嘴」女孩曝出的驚天秘密,小田夫婦經向同校就讀的女兒小心詢問,繼而與周圍數位家長核實,幼兒園男老師黃振辛性侵女童長達一年的事實浮出水面。
  「鄰居告訴我媳婦兒,她聽見兩家女孩鬧嘴時,嚷出了『你跟老師親嘴,他還扒你褲子』的話。媳婦兒和我起先不信,後來決定向女兒核實,她才說出老師用『牛牛』(當地土話)蹭自己下邊。」小田說。
  女兒所在的幼兒園,是靈武市郝家橋鎮狼皮子梁學校下設在漫水塘村的教學點。全校只有黃振辛一名男教師,掌管着全班二十幾名學生,其中一半是4到7歲不等的女孩。
  當晚,小田撥打了110。第二天上午,54歲的黃振辛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警方帶走。隨後一系列的偵查證實,該校12名女童,均遭到過性侵。
  2015年8月5日,銀川市中院一審判決黃振辛無期徒刑,認定其在教室、操場等地,對12名女童進行過強姦或猥褻。
  丟魂的女兒
  一直對報警選擇表示無悔的小田,很快發現第一張多米諾骨牌推倒后,後面的局面無法掌控。
  女兒的性情突變,令他措手不及。
  每隔一兩夜,入睡后的女兒便會噩夢連連。她時而蜷着身子翻滾,時而叫嚷「那裡有蟲」。
  白天,她常一人蜷縮在沙發上,雙手夾在腿部,將一雙空洞無神的眼睛望向上方。任憑家人怎麼勸說,她就是不肯挪地兒,再哄便哭。
  「有天傍晚我開車回家,看見她一人坐在村頭的石階上。身後的太陽就要落山,背光中她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女兒那刻孤獨無助的身影深深刺痛了小田,他趕忙掏出手機,拍下了女兒的那個瞬間。
  事發一年零7個月后,小田車上播放器的SD卡,還留存着他給女兒「偷拍」的各種照片和視頻。上面的影像,定格在去年5月到6月,事發初期那段最難挨的時日。
  小田女兒的情況曾一度出現好轉。誰知,一入讀小學,她便顯示出種種的不適。
  「一上學,她便三天兩頭被請家長。老師看她聽不懂,把她調到前排眼皮底下,結果一提問還是什麼都不會。你說,一年級的功課能有多難?」孩子的爺爺邊說邊搖頭。
  11月17日傍晚,就在北青報記者採訪之際,放學歸來的女兒,給小田掏出兩張期中聯考試卷,上面的成績顯示,語文22分、數學33分。
  瞬間,小田便變得無語。過了一會兒,小田指着屋外一人高的院牆說,從前那個爬牆上樹「男孩兒型」女兒,再也找不見了。
  「你要問那事對咱孩子的影響,出事前,她是我四個孫輩中最聰明的一個,現在,她是最笨的一個。一句話,從那以後,她丟魂兒了。」一邊的爺爺補充道。
  離開小田家時,女兒正趴在床上畫畫。A4紙大的畫本上,她只選取了六分之一的邊角構圖,畫面中密密麻麻「疊摞」着各種看不出形狀的東西。
  另一幅水果臨摹畫中,本應五顏六色的水果,被她一概塗成黑色,彩筆就在一旁的書包里。
  「一年半前,她被送來心理療傷時,選取的就是黑色或深褐色的畫筆,然後在畫紙上塗成黑黑一團。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她畫面上的麻亂黑團,是內心『黑洞』的一種象徵,是傷害帶給孩子內心陰影的一種投射。」寧夏艾伊健康研究中心的陳廣麗說,一年半前,他們曾給受害兒童做過四五次心理干預,「沒想到,現在她的內心世界仍處於封閉之中。」
  失控的母親
  11月15日,北青報記者初訪小馬。臉上寫滿疲憊的他,發頂盡顯稀疏,與他未足而立的年齡很不符。
  作為12個受害兒童的家長代表,事發后,小馬一直四處求助,上北京、赴上海、闖銀川,靠販養肉羊為生的他,由於疏於照料羊群,羊只染病死了不少。近來羊價大跌近半,靠羊為生的他,前後損失了二三十萬元。
  他的低迷不振,曾被人們解讀為生意受挫,但在沉默許久后,他向北青報記者吐露了真正的「心結」。
  「孩子這事出來后,我媳婦兒的性子變得暴躁。原來她最疼這個女兒,現在沒事就拿她撒氣。每次進羊回來,兒子就會悄悄告狀,說媽媽又罵姐姐了。偶爾忍不住時,女兒也會直接哭訴,說我不在時,媽媽又打她了怎樣怎樣……」
  小馬因為生計,經常要在寧夏、內蒙古、甘肅等地奔波,一年365天,一半以上的時間不能着家。
  在有數的幾天居家的時日,為女兒的事和媳婦兒鬧彆扭,就成了家常便飯。「事發后,女兒落下了一個毛病,就是夜半突然吵鬧,怎麼喊也喊不醒。一到這時,我媳婦兒就會罵她,而我就會罵我媳婦兒。最後,就是我開車離家,開到一個沒人的地方,獨自在車裡呆上一天。」
  小馬告訴北青報記者,其實這也不能全怪媳婦兒。他們當地的文化風俗,將女人的「貞潔」看得很重,女兒遭性侵這事一出,觀念保守的媳婦兒,難免會認為她變得「很臟」,不再「乾淨」。
  「最衝動時,她甚至對女兒說過『你怎麼還不去死啊』這樣的話,每到這時,我就感到心痛得不行!」
  面對來訪的客人,小馬的女兒會以這樣的姿勢迎客:依牆而立、身體前傾、雙手低垂、眼光躲閃。一眼望去,像是個犯了錯甚至正在悔罪的人。
  「我就是『恨』她,恨她當時為什麼不告訴我!」小馬的媳婦兒這樣向塔拉解釋,後者是來自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為他們提供法律支持的援助律師。
  在塔拉眼中,小馬媳婦兒的這種「自我辯護」,其實是另一種自責,是在為自己作為母親的保護「失守」尋找出口,只是在下意識中,她把對自己的不滿找茬發泄向了孩子。
  中國科學院保護兒童及家庭心理支援中心主任龍迪博士,長期進行遭受性侵犯的家庭經驗的跟蹤研究。
  在她看來,國外研究已經證實,遭受性侵犯的經歷並不必然導致受害者的終生心理創傷,家人給予的支持最能減少孩子的心理傷害。反之,家人如果不能給予孩子正向的幫助,很有可能「在孩子傷口上撒鹽」,對孩子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
  「性侵害發生后,不光是孩子本人,他們的家人也亟須專業的心理干預。可惜的是,專業人員和現有的政策法規,在關心孩子的同時,常常忽視幫助其家人治愈療傷,導致家庭難以給孩子未來健康成長提供有力支持。」龍迪認為。
  無奈的撤訴
  在12個受害家庭中,老白的家境屬於下等。因為他們夫婦,始終在家務農,靠六七畝地種玉米謀生。
  「玉米一年只產一季,按每斤1元左右的價格,1400斤左右的畝產,收入約1400多元。扣除化肥、人工、水電等,一年的總收入在六七千元。」老白告訴北青報記者。
  老白家有兩個孩子,出事的是老大。按老白的描述,至今為止,女兒仍然膽小怕人,「天一擦黑就不敢出去」。
  在黃振辛被提起公訴的同時,12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律師,為受害兒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重要一項,就是代為提起附帶民事的賠償請求。他們向黃振辛及教育主管部門等五被告,為每位被害人提起連帶賠償各種損失約19萬元。
  「這筆錢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確有出處。其中約18萬元,是心理專家對受害女童逐一測評后,給每人開出的約18萬元的後期心理康復費用。」小田家的代理律師、廣西方園律師事務所吳暉說。
  四部委《意見》出台後,吳暉一直關注性侵兒童的心理康復費落實情況,並進行了多方調研。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只支持已遭受的人身損害和必然發生的損失,而精神康復的費用沒有涵蓋在內。四部委的《意見》,首次將性侵兒童的精神診治費用,納入賠償範圍,這是未成年人保護的最大亮點。」就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而言,吳暉認為,相比人身創傷,她們的心理創傷可能更嚴重。
  北京大學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副主任徐凱文博士,在事發半年後,奔赴當地為這12名受害兒童做過一系列心理測評。在他提供的《受害兒童心理創傷癥狀評估表》中,有三名女孩的心理創傷程度達到5分的最高分值,平均分數為4.7分。
  在這創傷度最高的三人中,就有遭母親「唾罵」的小馬的女兒。
  「春風網」是大陸第一個預防性侵犯、援助遭遇者的公益平台,創始人隋雙戈博士說:「童年時期的性傷害是最嚴重的心理創傷之一,其心理和社會功能的損害往往是長期的,需要儘早和系統的心理干預。」
  去年5、6月份,12名受害兒童赴銀川做過四五次心理咨詢,這筆費用為每人1800元。
  「一審開庭時,我們提出了18萬的心理康復費用。依照法律,法院只支持『已經』發生的費用,所以,走判決,每個受害人只能得到1800元的賠償。」吳暉介紹,18萬元的康復費用很難「一次性」得到解決,後期的康復費用只能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花費一筆索賠一筆,「並且需要向被告人提起訴訟追討」。
  對於老白和他的家庭來說,在1800元的判決,和5萬元的維穩調解款之間,選擇並不難,因為這筆錢是他家七八年的總收入。
  「我不要1800元,只想要這5萬元。」老白的聲音聽上去微弱但很堅定。他的選擇代表了更多家長的意見。在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律師們放棄了法律上的突破判例,選擇撤訴並簽訂了調解書。
  調解款的用處
  在漫水塘村,這12戶遭受性侵的家庭,集中在方圓2公里的範圍內。誰家有什麼動靜,轉眼間便會四散開來。
  北青報記者在村中走訪時,見到村西一家新起的房子。據一位不願具名的家長透露,7、8月份調解款一到手,這家人便起了新房。在當地,起這樣一棟房子,恰好要五六萬元。
  問他從何判斷蓋房是動用的這筆賠償金,這位家長回答:同在一村,彼此的家底互相知曉。
  北青報記者從多位受害兒童家長處得知,5萬元的調解款拿到后,他們基本都原封不動存了起來,沒有一人拿出為孩子做後期心理干預治療。
  「乾脆直接存了定期。」小田表示。而老白的意思是,既然這筆錢是女兒身上得來,他不管多窮,將來也要全部花到女兒身上。至於怎麼花,他目前還沒有想好。
  相比于小田和老白,老楊的打算則更「宏偉」一些:他準備近期去廣州打工,多攢些錢,然後和這筆錢湊在一起,帶女兒遠離這個地方。
  事發后,老楊和小馬,選擇了讓孩子去20公裡外的吳忠市就讀。而在堅持兩個學期后,每天每人20元的車費,一年高達5000元的巨額交通費,壓得兩位竭力想保護孩子的父親喘不過氣。這學期,孩子已被他們無奈地轉回了當地學校。
  小馬給北青報記者算過一筆賬,現在全村近200戶人家、1100人,都知曉這12名孩子遭受性侵之事。孩子現在就讀的白頭崗小學,包括鄰近4個村子的300名學生。一旦升入狼皮子梁中學,範圍將會擴大到附近10個村的1000多名學生。到那時,已經懂事的孩子,不知將會遭遇什麼。
  在小馬看來,掙到足夠的錢,在吳忠市買房徹底離開靈武市,才是女兒唯一的出路。相比于做後期心理干預,他認為,最好的選擇是慢慢淡忘,別再提起這事。
  尷尬的零判例
  北青報記者調查得知,就在靈武性侵案今年1月開庭之際,距離靈武市230公里的寧夏海原縣,也發生了一起性侵9名女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是該縣甜水鄉的小學教師楊某。他在給學生上課之際,猥褻了班上9名女生。
  作為該案的援助律師,塔拉告訴北青報記者,最終這起案件的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也是通過調解達成和解,每位受害幼女同樣獲得了數萬元的賠償。當然,與靈武案調解協議一樣,和解的條件之一,就是不容許向新聞媒體泄露案情。
  據媒體報道,2014年12月18日,廣西集中宣判了八起性侵兒童犯罪案件,最小的受害者年僅4歲。這其中,就有河池市中院審理的一名51歲農民強姦3名不滿10歲少女的案件。
  吳暉通過調研了解到,河池中院有關法官,在此類案件中從未收到過附帶民事的訴訟請求,甚至一些基層審判人員,都不曉得有被稱為「亮點」的《意見》,可以支持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康復費用。
  銀川中院的一審法官也向吳暉透露,六年來,他只受理過一起在性侵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的,但當事人並非未成年人。
  而在廣西高院刑三庭一位專門審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看來,她更關注的是此類賠償能否落實。「如果加害人是老師,根據《意見》精神,還可以把學校扯進來列為被告,而如果是一個沒有賠償能力的被告人,即使判了也執行不了。最後還不是靠司法救濟的錢來解決。」
  據悉,對於沒有賠償能力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法院對確有困難的被害人,一般動用司法救濟經費,這筆款項的上限,在廣西是3萬元,在寧夏是5萬元。但這種救濟只是一次性的。
  北青報記者交叉查詢了裁判文書網等數據網站,發現《意見》頒布兩年來,此類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判決中,尚沒有一起對心理康復治療予以認定的。
  銀川中院的主審法官認為,從兒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調解無疑可以讓受害家庭拿到更多的賠償,也免去了一次又一次的訴訟追討帶給孩子的不停傷害。
  但在吳暉看來,調解不能替代判決。一起典型案例,通過有效判決,會對社會起到更大的警示、教育及防範作用。更何況,這筆錢的用途,本來指向的是受害兒童的精神康復專用,現在以調解的名義一發,大部分成了受害家庭的一筆新增收入。本版文並攝/本報記者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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