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女被陌生男收養真相竟如此不堪 令人驚呆
將火車站一無家可歸的女子領回家中,撫養3年後謊稱是自己的侄女介紹給他人,收取巨額的彩禮錢。待該女子與「丈夫」生活一段時間后借故將其接走再介紹給其他人。11月25日,家住南陽市新野縣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新野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將火車站一無家可歸的女子領回家中,撫養3年後謊稱是自己的侄女介紹給他人,收取巨額的彩禮錢。待該女子與「丈夫」生活一段時間后借故將其接走再介紹給其他人。11月25日,家住南陽市新野縣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新野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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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在外面流浪,被王某帶回家中撫養了3年,如今到了該嫁的年紀了,王某就說謊稱這個是自己侄女,想通過「結婚」來騙點彩禮錢。實在令人震驚,以為他好心撫養這名流浪女,沒想到養大她后做出這樣的事。
2010年6月,家住南陽市新野縣上庄鄉的王某前往宜昌辦事時,在宜昌火車站看到一個無家可歸、十五六歲的女子。女子見王某手裡有吃的,便一直尾隨其後,王某見甩不掉,只得將其帶回家中收養。轉眼過去了3年,該女子已經長大,到了適婚年齡。王某見村裡的男子娶妻難,心想這女孩在自己家白吃白喝好幾年,自己總不能吃虧吧,便尋思着通過「結婚」騙點彩禮錢花花。
2013年6月14日,王某謊稱該女孩是自己的娘家侄女「婷婷」。「婷婷」從小父母雙亡,和自己相依為命,自己有權操辦「婷婷」的婚事。在媒人彭某、李某等人的介紹下,王某將其帶往同縣呂某家與呂某兒子見面,並在見面當日索要10001元的見面禮。
呂某見「婷婷」年輕漂亮,便當即支付了見面禮錢和幾千元的媒人紅包。幾天後,呂某通過媒人傳話說希望能早日完婚,王某稱必須再付5萬元的彩禮錢。8月7日,呂某將準備好的5萬元彩禮錢交到了王某的手中。見王某同意結婚,呂某便索要「婷婷」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為他們辦理結婚手續。因「婷婷」是王某撿來的,自己根本沒有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便借故多次推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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