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兄弟合作無間 挖墳姦屍未遂只因棺木封死....
2006美國曾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姦屍未遂案,發生於威斯康辛州,罪犯之一的尼古拉斯.格魯克(Nicholas Grunke) 認為女生既聒噪又煩人,所以從沒交過女朋友,也討厭母親一直對他抱怨或嘮叨,因此性幻想物件不是活人,而是對屍體有莫名的癖好與渴望。當尼古拉斯從報紙得知,20歲的蘿拉(Laura Tennessen)因車禍死亡,看過她的照片後便想性侵其屍體。
尼古拉斯找雙胞胎兄弟亞歷山大及朋友拉德基,計劃盜挖蘿拉的墓,然後將屍體帶回家再性侵。計劃好之後,便一同前往墳場尋找她的墳墓。在前往途中,尼古拉斯還事先購買了保險套。事發當日晚上大約10點,住在墳場附近的居民發現有異樣於是報警,警方到場時蘿拉棺木已經被挖出,但其棺木被封死,因此三人計劃失敗。被警方逮捕時,亞歷山大一身黑衣,大汗淋漓,其他兩人逃走後隔日被捕。事後,蘿拉的家屬已重新修墳,還為她舉行安息禮拜。在法庭上,尼可拉斯否認自己有性侵屍體的意圖,表示自己只是想跟死者聊聊天或是意淫。
但檢察官不採信,認為如果只是聊聊天,怎麼會需要買保險套。拉德基表示,尼可拉斯一直都有性侵屍體的想法,為了完成他的幻想,才願意幫這個忙。此案另一起離譜的是,三人被起訴後,法院法官竟表示,威斯康辛州的法律從未明文說明姦屍有罪,無法源可以起訴這三人,上訴法庭的法官也看法相同。檢察官不服,輿論與民眾也認為不可思議,認為等於縱容姦屍罪行!
此案件上訴到威州最高法院,法官否定原先的判決,讓三人必須面對司法審判,最高可判刑10年,法官羅根薩克指出:”不論受害人是死是活,法律都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強行與他人性交,更何況死人又無法表示同意。”
2010年10月,尼古拉斯被判三級企圖性侵犯、刑事破壞及偷竊罪,被判入獄兩年。專家指出,侵犯屍體的行為一般被稱為”戀屍癖(necrophilia)”,是指通過撫摸屍體敏感部位甚至姦屍獲得性滿足,屬於性慾倒錯的一種。病人多從事與處理屍體有關的職業人士,亦有部分人是盜墓者。戀屍癖的主要成因,包括受過性挫折或缺少正常性慾發洩途徑,亦有病人對異性極度憤怒、熱情或懼怕,或是精神上受到某些劇烈刺激,在多種因素下相互影響而出現戀屍癖行為。
VIA 51區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