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經假」羨煞一大眾女孩 對女性「過度保護」?

「痛經假」更是羨煞一大眾女孩。 大 中 小 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從今(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安徽女職工痛經不能上班的可申請休假1-2天,規定一經曝光就引起一大波關注,『痛經假』更是羨煞一大眾女孩。根據揚子晚報報導,不過,江蘇的女孩們,你們知道嗎?自1989年開始實施的《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就已經有了相關規定,也就是說江蘇的『痛經假』已經實施了近27年。安徽新規
『痛經假』
『因月經過多或者痛經不能正常上班,申請休息的,用人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安徽省的老辦法中,要請『痛經假』需滿足『第三級勞動強度勞動』的先決條件,而新規則全面放開,只要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者痛經不能正常上班申請休息的,用人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更年期綜合症症狀嚴重,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申請減輕工作量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實際情況給予適當安排。妊娠假對懷孕的女職工,安徽新規要求,用人單位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將其在勞動時間內按規定進行的產前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對不能適應原勞動的,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經本人提出,為其調整適宜的勞動崗位;對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其休息1小時;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流產假安徽此次還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休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的,休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休產假98天,與政策產假一致。用人單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人民幣計算,以下同)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哺乳假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用人單位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用人單位還應當為懷孕女職工、女職工哺乳提供休息、哺乳用房和必要設施。並鼓勵、引導相鄰的用人單位聯合提供類似服務。別流口水,告訴你
27年前江蘇就有類似規定了
1989年2月19日,江蘇省政府出台的《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就已經有了相關的規定了。江蘇『痛經假』——量太多或痛經可休1天假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公假一至二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給予公假一天。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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