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批民生新規今起實施 包括首部反家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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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民生新規今起實施。 大 中 小 大陸全國層面,反家暴法正式施行,物權法司法解釋開始實施;地方層面,安徽女職工可休『痛經假』,廣東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最高可獲獎勵30萬元(以人民幣計算,以下同)……進入3月份,又有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規,開始影響百姓的生活。
大陸首部反家暴法:精神侵害屬家暴同居關係也適用根據中新網報導,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作為大陸第一部反家暴法,該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反家暴法附則中還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意味著有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約束。
物權法司法解釋:機動車轉讓未過戶糾紛物權優於債權今(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發布,對不動產物權與登記、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善意取得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該部司法解釋將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針對機動車轉讓中債權人對於已經轉讓但沒有過戶的車輛主張債權的問題,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介紹,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物權變動,是交付即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未經登記,只是不得對抗第三人。另一方面,在物權與債權的關係上,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權又有債權時,一般而言,物權優先於債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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