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妻子病後變醜欲離婚 ,法院是這麼判決的……
妻子患病後美貌不再,面對花容失色的妻子,男子竟然提出離婚。今天上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南充市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男女雙方並未達到離婚法定條件,法院判決不準許離婚。
劉大海是一名貨車司機,經過努力打拚,在營山縣城購買了房屋,經濟狀況殷實。2010年,劉大海經人介紹認識了楊梅,男方家境較好,女方貌美端莊,兩人互生情愫,相處一段時間后,便辦理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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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兩人生育一子,日子過得還算不錯。雖然妻子是個不折不扣的美人兒,但體質較弱,是名副其實的「林妹妹」。2014年,楊梅突患疾病,牙齦疼痛導致臉部腫脹變形,無論說話還是吃飯,都異常困難。送往醫院多次醫治后,容貌發生改變,不再像先前那樣嫵媚可人。
妻子患病後不僅花費大,而且模樣改變,不再像以前那樣貌美如花,為此劉大海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聲稱妻子容貌已變,不再是自己所喜歡的樣子,自己無法接受妻子現今的容貌,兩人的感情已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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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營山縣人民法院表示,雖然被告患病後容貌發生改變,但原、被告並未達到離婚的法定條件,雙方有和好的可能,目前狀況下,夫妻間更需要相互關心、諒解,互相支持、照顧。最終,法院判決不準許離婚。(文中人物系化名)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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