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盤點香港5大奇案,干案者絕對比鄭捷喪心病狂~還要變態+沒人性!!

sponsored 76SHARESShare toFacebookShare toWhatsAppMore AddThis Share optionsMore 該女性嫌疑人串謀三位男性嫌疑人共同殺害受害人,且隨後他們並未按照常理進行拋屍或分屍,而是將該男性受害人以鑄模手法封印藏屍與水泥之中。且藏屍手法嫻熟,如無意外,幾乎很難發現藏屍。同時該女性嫌疑人與死者及三名男性嫌犯都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且死者被四人藏屍於水泥之中還是呈現跪姿。總之該案足以登上近年來香港刑事案TOP榜了。當然,如果要論懸疑、驚悚、罪惡程度,香港所有刑事案件里當屬全港震驚的十大奇案了。而水泥藏屍案在十大奇案面前則顯得毫無看頭了。sponsored 一、雨夜屠夫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與一雙女子手臂,其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該案案犯名叫林過雲,原名林國裕,香港連環殺手、強姦犯,有「雨夜屠夫」之稱。他在犯案前為一名夜班的士司機,而案件中受害者均為女性。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然後迷暈殺害,進行奸屍並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於1982年2月至7月間共殺了4人,同年8月18日於灣仔一衝曬店被捕。sponsored 雨夜屠夫的恐怖之處在於,他每每犯案後都會收集受害人器官的標本、部份殘肢、手術器材、大批照片及錄影帶,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雖然他行兇手法殘忍到心理變態,但雨夜屠夫卻樂此不疲,足見恐怖。二、紙盒藏屍案「紙盒藏屍案」能夠位列香港十大奇案,並非因為罪犯作案手法奇特或殘忍,也並非如雨夜屠夫般是慣犯、惡犯,而是因為此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而且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同時,該案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鑑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該案的起始在於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此後該案反反覆復,最終通過現代刑偵技術破案。sponsored 三、屯門色魔案屯門色魔案,罪犯林國偉,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門區犯下強姦、搶劫和謀殺,令居住在屯門區的女士人心惶惶。該案在1990年代的香港鬨動一時。罪犯具備清晰的案犯邏輯和毀屍滅跡的本領,同時反偵查能力非常強。致使警方一度在該案上陷入被動,線索全斷。sponsored 直到1993年他在犯案後邀受害人約會,而受害人報警。在警方保護下,受害人答應赴約,並將林國偉當場拘捕。後來證實被其侵犯的女子多達13人,當中3人被殺。屯門色魔的恐怖之處在於其作案密度和反偵查能力,以及他的作案對象範圍太大,上到五十歲中老年婦女,下到十幾歲女學生。總之在1992年到1993年,林國偉可以說是香港幾乎所有婦女最害怕的罪犯。四、Hello Kitty藏屍案該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sponsored 三名行兇者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該案如果讓筆者來看,其實可以排奇案第一位,用當時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正如阮法官所說,該案的恐怖之處正在於此。sponsored 五、烹屍案1988年2月23日下午3時,28歲姓傅少女正準備離開家,當時見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間有血漬,同時更發現其父不知所蹤。經她詢問之下,其母承認殺死了其父親。隨後該案犯聯同其弟及重金僱傭兩名工人,利用高溫蒸鍋蒸屍,直至血乾,然後斬屍,分件。該案的恐怖之處在於說明每個普通人心裡都住著一個魔鬼,稍微不加控制,魔鬼就會出來行兇作惡。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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