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投 江揆:不用特別條例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葉素萍台北28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針對公投法爭議表示,適用全國性公投題目,都面臨社會高度爭議,政院並不認為應該分別訂定特別條例,否則公投法可能形同虛文。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午在政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公投爭議,他說,適用全國性公投題目,一定是重要的題目,包括核四、廢除死刑等議題都面臨社會高度爭議,這些個別問題,政院並不認為應該分別訂定特別條例,否則公投法可能形同虛文。
他認為,所有與公投有關的問題應該回歸公投法討論,不能切割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心得分隔線)

目前重大政策公投最大的爭議點有二:
1.門檻是否太高?
2.門檻調低是否失去直接民意代表性?

很多人會把公投拿去跟總統大選比,其實這是一個很荒謬的比較法,他們之間的最大不同在於不投票人的意義~~~

總統大選不出來投票,就只是不投票,其選票不會歸屬為A候選人或B候選人

但是,

公投是對現有政府政策訴求轉彎的一種類似不信任投票,不出來投票是有意義的,不出來投,代表他欣然接受政府目前的作法,而這點卻常被那些反對公投門檻高的人視為謬論.........

故我個人建議將雙門檻打掉,改為單一門檻決,但不是簡單多數決。目前的修憲門檻就是單一門檻決~~~全國總投票人過半即通過。

為什麼我不支持簡單多數決,因為它有明顯的弊病,就是很容易少數人就改變既有政策

最近在野黨一直推選舉人票只要達25%,公投結果就成立,這是很恐怖的事

全國有1800萬選舉人,只要450萬出來投贊成票(連小英的609萬都不到...),就能翻轉政府政策,這像話嗎?

而前面個人提到的單一門檻決,則能緩和幾項缺點

1.毋須計較別人出不出來投票,你去投票就對了,達到門檻票,公投結果就成立
2.擁有較穩固的民意基礎,避免日後另一方繼續抗爭下去
3.不需為了定題目煩惱

而合理的單一門檻是多少,個人認為是40%,為什麼是40%?

理由很簡單,我國投票率最高約80%,為了表示有效民意,取40%是合理的

舉反對核四議題來說好了,理論上題目應該會訂成你是否反對核四運轉?


但選項有1.不反對 2.反對~~~另外還有一種叫不出來投票

OK~~~重點在反對,是吧?.........那只要反對票達到總選舉人票數的40%,也就是1800萬*0.4=720萬

反對方努力爭取到720萬的票,那核四就不能運轉~~~這樣大家就不會把錯又怪到不投票的那群人身上

而定40%為什麼說有很高民意基礎,大家有注意嗎?我剛剛定的題目是反對核四

所以這表示同意政府現狀的的人(投不反對或不投票的)必須超過60%以上才能讓核四繼續運轉

60%是絕對多數民意啊~~~~在這樣的基礎下,若反對方湊不出4成民意,大概也很難藉題發揮了


一定有人會不服的問,那題目為什麼不訂為你是否贊成核四運轉?~~~這當然也行
不過改成這樣反核的人就要怕了,贊成的人只要拿到720萬票,核四就運轉囉~~~~反核人士應該不會是白痴吧!
所以很自然題目怎麼定都不是太重要,反方一定選對自己較有利的,那就不會再玩什麼題目決定勝負的假議題了~~~哈哈哈

要湊40%比較簡單?還是湊60%比較簡單?~~~國小有畢業的都知道哪個比較好.....


不過,40%的單一門檻決不適合套到修憲,修憲還是維持原標準比較好,這是為了防止台獨~~~~這又是題外話了。

對了~~~我覺得重大議題公投目的是為了反對政府政策,所以應該規定政府不能主動發動公投(不能像阿扁那樣亂搞),以核四為例,政府立場是挺核四,所以不能把題目定為你是否贊成核四運轉,畢竟沒有政府打自己臉的吧?~~~~ 本帖最後由 leb225 於 2014-4-28 14:23 編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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