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悚然!砍下親生母親頭顱後還姦屍?極度變態的天才殺人魔專挑少女下手...(14P)
埃德蒙·坎伯(Edmund Kemper)
智商測試居然高達145,身高有2米先後殺過11人其中還包括他的祖父母、母親在內。坎伯除了患有被動攻擊型人格特質錯亂的精神疾病以外,其連環殺人的主要誘因、或者說他反(社會)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凶神惡煞般的母親自幼對他的虐待和近乎殘暴的管教。
埃德蒙·坎伯從小備受母親的虐待和同學的歧視,從一個智商高的天才少年變身為冷血的少女殺手。母親可以說是她的心魔,那些慘遭他殺害的女孩都是母親的替罪羊,直到他殺害自己的母親為止,這個心結才算解開……
埃德蒙·坎伯(Edmund Kemper)是家裡的第二個孩子,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他從小就是個聰明的孩子,但這並沒有讓他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因為父母的原因,他絲毫感覺不到家庭的溫暖,原本他同父親比較交好,但父母離婚後,他只得和母親生活在一起。而埃德蒙的母親性格粗暴又敏感,因為他長得酷似父親,經常遭到母親的白眼。不僅如此,因為他發育的比較早,身型比同齡人要龐大得多,在學校受到同學排擠也就算了,在母親那裡更是找不到安慰,他母親甚至害怕他可能會強姦他的姐妹,而把他關在地下室。
在這段時間裡,埃德蒙積累了無數的仇恨,而這個仇恨的宣洩口就成了虐殺小動物。從他妹妹的玩偶開始,到殺死並肢解了兩隻小貓。當然這些行為最後被他母親發現,最後把他趕出了家門。他有想過投靠父親,可是父親再婚了,不願意繼續撫養他,他被迫送到了祖父母的農場。
當然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地方,他並沒有感覺好過點。在埃德蒙眼裡,祖母和他的母親一樣,只會對他大呼小叫和百般的折磨。終於有一天,也就是1964年8月27號,15歲的埃德蒙拿起祖父送給他的生日禮物——一把來福槍,殺害了他的祖母。為了防止被祖父發現,他一不做二不休,向祖父開了第二槍。
埃德蒙在殺了祖父母后,並沒有表現出懺悔和驚慌,他很鎮定的打電話給他的母親,告訴她實情,然後等著警察的到來。他甚至跟警察說:我只是想知道殺掉祖母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後來埃德蒙被送到一所專門關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醫院(Atascadero State Hospital)。
埃德蒙在犯案後被鑑定為精神分裂,他在州立醫院裡過的如魚得水。他高達140的智商給他帶來了好運。他自己也說在這裡就好似重生,有很多值得驕傲的事情。由於他表現突出,很快就和他的心理醫生建立了良好的友誼關係,甚至成了醫生的助理。他加入青年商會,甚至還獲許接觸並管理一些評估設施,很快便掌握了心理醫學方面的知識。
可以說他閱讀了幾乎所有院內的病例資料和測試結果,並得知醫師判斷人精神的標準,甚至背下28種精神測驗的答案。後來在埃德蒙21歲生日時,他給自己送了大禮,就是順利通過了精神評估測試。就這樣,他被評估為對社會沒有危險而獲得假釋,院方還在他的堅持下,將犯罪記錄從他的檔案中抹去。雖然部分醫生反對,但他還是在出獄之後就擺脫了母親的監護。
在埃德蒙看來最好的時光,也足以是一個連環殺手自我修煉的閉關時刻。在這裡,他學會系統的執行心理的嗜血計劃,還培養出搏取人信任的口才和技能,讓其他人相信他是毫無威脅性的,甚至是利用心理學的理論偽裝自己,讓自己變得隨和,能同大家打成一片。
當埃德蒙重返社會時,他已經擁有了彪漢的體格,身高210cm,體重115kg。那時他的母親剛剛結束第三段婚姻,在新開設的加州大學聖克魯茲分校(UC Santa Cruz)獲得一份祕書工作。多年的離別並未讓這對母子的關係得到改善,他們時常陷入爭執,在租住的公寓裡大吵大鬧。埃德蒙仍像兒時那樣,繼續遭到母親的羞辱。
埃德蒙大開殺戮和他母親的羞辱大為相關。當然可以讓他肆無忌憚開始虐殺計劃的還有一個現實。那就是他發現出獄後,竟然沒有警察再關注他,甚至他自己向警察報告行蹤,警察還覺得多此一舉。所以每當他在家裡受到母親的羞辱和歧視後,他就會開著自己的「警車」,在公路上尋找那些試圖搭便車的漂亮女大學生。當然,他並不是要去與她們約會,而是把她們殺瞭然後進行分屍、姦屍。
他告訴調查人員「起初我只是為了嘗試與我同齡人結識,並嘗試取得了友誼」。然後,他開始有了性幻想,並付諸實施,但他因此擔心被定罪,於是他決定強姦她們和殺死她們。
在1972年5月到1973年二月間,他綁架搭便車的女學生到偏僻的郊區並殺害她們。 他會刺傷,射擊或者讓受害者窒息然後帶她們回到他的領地,在那裡,他會先割去她們的頭顱,然後強姦無頭屍體,最後再解剖她們。他先後殺了5個大學女生(4個來自UC Santa Cruz,一個來自Cabrillo College)。
1972年5月7日,瑪麗·安妮·派斯,18歲
1972年5月7日,Anita Luchessa的也18歲
1972年9月14日,15歲的愛子顧
辛迪湯若望,1973年1月8日,19歲的
羅莎琳德·索普,1973年2月5日,23歲
1973年2月5日,李翹21歲
在這個過程中,他曾拍下一些淫穢的裸屍照片,還把受害者的頭顱埋在他母親的花園裡,就對著他母親的窗戶,因為母親命令他必須要擡頭看著她,這樣就有人會一直仰視她了。他有戀屍情節,總是會在屍體上花大量的時間,在他看來,屍體是最安全的,他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有性幻想,可他認為活著的美人都會背棄他,只有死了才不會離開他,才會對他言聽計從。
警察在花園尋找屍體
當然在5人遇害後,公路女大學生殺手也成為了聖克魯斯地區的噩夢。在校學生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車輛——尤其是校外人員的車輛,人們認為校園內是安全的。但埃德蒙並不擔心,因為他有一張從母親那裡拿到的學校通行證。警察這邊更是一籌莫展,當地媒體連續報道暴力事件,還曾把這一系列事件的矛頭直指邪教。認為這種屠夫謀殺是獨特的,一個記者還聲稱凶手可能是同性戀或異裝癖,他殺人完全是為了邪教活動。反正這段時間,該地區已經成為一個謀殺和失蹤人員的溫床,尤其是對年輕女性來說。當局完全陷入困境,不知道破案的入口在哪。
連環殺手一旦開啟殺戒就沒有停止的道理,當然也包括埃德蒙。他體內的暴力因子不斷加劇,他甚至幻想有一天能對整條街的人們大開殺戒。但他沒有這麼做,因為他有了一個他認為更美妙、更解氣的辦法。那就是解除他的心魔,也是他一直想做的事情,就是殺死那個讓他活在陰影下的母親。於是在耶穌受難日這一天,埃德蒙將惡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親。
那晚,他用羊角錘將母親敲死,割下頭顱,還強姦了無頭屍體。他隨後靈機一動,割下她的喉管,塞進了廚房的汙物碾碎器。他後來告訴警方: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在埋怨我,對我又是叫又是吼,只有這樣才能發洩我的怨恨。可是當他開啟開關時,機器卡住了,血淋淋的喉管最後甩到了他身上。「她斷了氣以後仍然不停止埋怨我。她怎麼就不能把嘴閉上!」
4月20日,1972 Clarnell斯特蘭德貝格(他的母親)50 歲
把母親殺了以後,他並沒有收手,而是請來了他母親最好的朋友,然後等她一走進屋子,他就掐死了她,在此之後他甚至在案發現場美美的睡了一覺。第二天才離開現場,他漫無目的地開著車,收聽廣播,期望會成為大名人,可是廣播裡並沒有出現他的名字。睡眠不足所導致的一陣陣眩暈和疲倦,加上對自己的壯舉未能造成重大影響深感失望。幾天後,他把車子停靠在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旁,給聖克魯斯警察局打電話自首。
當然警方無法相信他們的朋友埃德蒙會是凶手,警方甚至認為是在惡作劇。直到他耐心的說出作案的過程以及埋屍的地點,警方才驚覺這一切真的發生了。可以看出他在警察朋友眼裡的評價有多高,一個舉止溫和、聰明伶俐的年輕人怎麼會犯下這樣的罪行呢。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獲終生監禁。當法官問及他認為什麼樣的刑罰適合自己時,埃德蒙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他曾在等待審批的過程中,試圖以割手腕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當然這並沒有成功,對於他是否是精神分裂,醫生認為他是理智並且清醒的。埃德蒙一直知道他在做的每一件事情,並且完全意識到自己是錯誤的,但瘋狂帶來的刺激和興奮感讓他很難停下手。
VIA 51區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