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員警福利」嗎?受理人妻報案 竟要「開房間談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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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甚麼案情需要這麼隱密的討論?
已婚王姓女子2012年間因父親遇詐騙集團被騙走近百萬元,她向台北市警察局報案後,竟和已婚的承辦警員林福源開房間討論案情,
2人先後5次到市刑大附近的萬事達旅館等地嘿咻,林妻發現怒提告,王女坦承犯行,今被台北地院依通姦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王女報案後,
承辦員警林福源經常打電話關心王女,多次藉口相約一起討論案情,分別於2012年至2013年間在市刑大附近的萬事達旅館、喜苑旅館上床,2014年間還曾遠赴新竹薇閣精品旅館嘿咻。
王女的丈夫及林福源的妻子發現後,分別控告王女及林男,後來林男與王女丈夫和解獲撤告,但林男妻子堅持告王女,王女出庭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她因父親遭詐騙而外遇林男,且有幼子要撫育,僅依通姦罪判輕判王女3個月;仍可上訴。
網友酸:「
警察福利是嗎?」「什麼福利? 明明就是警察在訓練腰力。」另有網友嘲諷「這叫偵查不公開阿。」還有網友砲轟「冰山一角~在路上也常看到警察攔到辣妹就態度180度大轉變~有說有笑的~罰單也不開了~直接要電話了。」也有網友留言「這則新聞看了,如花也跑去報案」。
via:蘋果日報
本帖最後由 wolverine89 於 2015-9-18 19:01 編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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