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在交友APP上誆付7萬和少女約炮 結果竟下藥迷姦太可惡了!


書讀得越多真的越好嗎?

許姓男子去年讀碩士班時,月入僅約30K,卻裝闊到高雄找一名16歲少女謊稱以7萬元性交易,趁機下藥迷姦得逞沒付錢就落跑,被捕辯稱急於趕回台南的學校實驗室關儀器,最高法院斥許男狡辯,今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去年1月5日凌晨用通訊軟體「微信」約本案少女以7萬元性交易,少女當天凌晨2時許欣然到高雄一家摩鐵與許男碰面,喝完一杯許男沖泡的飲料就失去意識,當天上午9時許醒來,許男已經不見,少女神情恍惚在屋外徘徊,被摩鐵服務生報警處理。

許男到案否認下藥迷姦,辯稱和少女共服春藥助性,事畢突然想起忘了關掉學校實驗室的儀器,趕緊搭計程車回台南處理,離開前有付錢給櫃臺延長休息時間,他本想關好儀器再回摩鐵付7萬元給少女,但不小心回宿舍睡著,不是故意賴帳,更非設局迷姦。法官查出少女就醫驗出體內殘留高量鎮靜劑,處理警員也證稱少女當時答非所問、步履蹣跚,顯見藥效甚強,若許男一起服用,根本無法清醒離開搭車回台南。

此外,許男當時仍就讀碩士班,每月兼職加打工及父母給的生活費,僅共約3萬元,卻對本案少女謊稱幫公司賣2間房屋賺800萬元、董事長付錢為他訂摩鐵房間等語,且一次性交易7萬元遠超出許男經濟能力,顯見許男一開始就以高價性交易為餌,騙少女上鉤後下藥迷姦,一、二審均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許男8年徒刑。

許男於審理期間已取得碩士學位,上訴堅稱本案是援交糾紛而非性侵,少女的指控是片面之詞。最高院不採信,指本案證據明確,許男不認罪又沒道歉賠償和解,缺乏對自己行為負責的觀念,今駁回許男上訴定讞
這太可惡了吧!對方才16歲啊!讀到碩士書都讀到哪去了?

VIA:蘋果日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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