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康仁俊/官大學問大,保密永遠不防「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7日下午增列議程,邀請國防部長高廣圻(左起)、政治作戰局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許昌等人,專案報告並備詢。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105年3月7日 大 中 小 憲兵被控濫搜索扣文件,再讓國防部成為眾矢之的,官調職、輿論罵,一時間「白色恐怖」陰影再罩全台,只是從洪仲丘事件到憲兵被控案,當官無視法制的自以為學問大,才是問題真正的關鍵。憲兵是否擁有司法調查權,這點似乎爭議不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一、警察官長。二、憲兵隊官長、士官。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同時第231條也規定,「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一、警察。二、憲兵。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查。」憲兵擁有司法權並非一日,偵查技巧早有教戰守則,在沒有搜索票的狀況下,讓被調查民眾簽署「同意書」是必須的手段,至於民眾是「主動」還是「被迫」,那又是另一件事,只是在軍檢廢除後,憲兵職權定位模糊,更遑論軍中徵兵、募兵紛擾下,憲兵的素質是否足以擔負任務,外界不關心,國防部也沒人在乎,至於現在將全案移送檢調原本就是該有的後續處置,調職處置也非處分,剩下的,還是口水。
魏姓民眾(前)收藏白色恐怖文獻遭憲兵搜索,引發軒然大波,7日陸續約談相關涉案人員,晚間當事人魏姓民眾也現身。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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