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爆濫搜 陳亭妃:文件已超過30年,依法早不是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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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憲兵在2月19日以釣魚手法,在未持有搜索票的狀況下,對魏姓民眾進行非法搜索,扣押白色恐怖文件,並將民眾帶回營區偵訊,民進黨立院黨團7日舉行記者會,邀請國防部相關人員進行說明。(圖/記者邱明玉攝,2016,3,7) 大 中 小 針對憲兵在2月19日以釣魚手法,在未持有搜索票的狀況下,對魏姓民眾進行非法搜索,扣押白色恐怖文件,並將民眾帶回營區偵訊,民進黨立院黨團今(7)日舉行記者會,邀請國防部相關人員進行說明,書記長陳亭妃指出,憲指部認為此文件涉及機密,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規定,就算是絕對機密文件,也已經超過30年了,依法早已不是機密,更何況看這些資料都是不痛不癢,憲指部以妨礙秘密罪辦理並不適當。陳亭妃表示,這件事真的有這麼嚴重嗎?是不是白色恐怖復辟?當事者從事發後無法入睡,擔心憲兵那天又要找上門,他們擔心受怕,這是民主社會應該存有的現象嗎?還是只有馬政府才有的狀況?陳亭妃指出,因為現在要開始找回228的真相,所以有些人要摧毀所有白色恐怖的相關文件嗎?從上網的時間點是在2015年9月份,為什麼現在2016才突然啟動所謂的「釣魚方式」來做調查?陳亭妃說,再者,如果像憲兵指揮部說的,是機密文件所以他們要調查,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保密期限的核定,絕對機密是不得超過30年,這些機密文件已經超過60年了,也早已經超過30年了,更何況看這些資料都是不痛不癢,不知道憲兵司令部是誰下令的?到底是依什麼法?是不是要說清楚講明白,避免讓整個事件引起大家的恐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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