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翻惹!存7810部謎片 男1元1部幫人下載結果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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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這真是一個悲傷的故事!1990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因在2013年4月至12月間於廣州花都區獅嶺鎮一家皮具廠樓下的電腦攤位上,以1元1部的價格向他人提供淫穢影片下載服務,後來被警方當場抓獲。
在李男的電腦主機內,警方發現了7810部淫穢影片,但實際上李男通過販賣謎片獲利的僅僅只有5元。近日,李男因構成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特別嚴重,但鑑於是犯罪未遂且如實供述,一審被花都區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5年。
據瞭解,李男只有國中畢業的學歷,花都區檢查指控,從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13日期間,
李男以牟利為目的,以1元1部的價格在花都區獅嶺鎮一家皮具廠樓下的電腦攤位前,向他人提供淫穢影片下載服務。2013年12月13日,李男以上述價格通過電腦向曾男的手機存儲卡內複製淫穢影片文件3個。當天,警方就在電腦攤位前抓獲了李男,並起獲電腦主機1台、淫穢影片目錄6本及非法收益5元。
經鑑定,警方起獲的電腦主機硬盤中共存儲淫穢影片7810部。6本目錄也均屬淫穢影片目錄本。檢察機關認為李男的行為已經構成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但李男有犯罪未遂、如實供述的量刑情節,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李男在庭審期間,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花都區法院審理查明並認定了上述事實,認為證據充分。該院認為,
李男以牟利為目的,向他人複製、販賣淫穢物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應依法懲處。但李男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另外李男歸案後如實供述,也可以減輕處罰。
花都區法院綜合本案的犯罪性質,造成的社會影響等因素,認為檢察院建議的量刑可以採納,故一審對李男以上述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7000元(約新台幣3萬5千元)。繳獲的電腦和淫穢影片目錄本6本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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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翻惹,賺了5塊錢,判刑5年,還被罰款3萬5千元,真是太慘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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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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