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點名8件「浮誇」面膜 限期改善
轉載自:2015-11-16 15:25:58 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查訪市售面膜,在訪查的25件中,14件出現未標示或誇大不實等不符合規定的問題,其中不乏知名品牌。 記者林伯東/攝影
國人面膜使用量亞洲第一,但行政院消保處查訪市售面膜,在訪查的25件中,14件出現未標示或誇大不實等不符合規定的問題,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尤其是誇大不實部分的產品全都是台灣製造,消保會已對業者處以罰款或要求限期改善。
消保處8月中旬前往大台北地區藥妝店、量販店合計採樣25件面膜,送請全國公正檢驗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檢驗方法,針對微生物、防腐劑、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等項目進行檢驗,25件面膜品質全部符合規定,但14件涉及誇大不實或漏未標示,品質和標示完全合格的僅11件。
誇大商品全為台灣製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本次抽驗了台灣、日本、韓國和中國大陸面膜,但誇大不實的八件面膜都是台灣製造,希望業者不要使用易生誤解文字來說明。他也提醒消費者,現在業者用詞有越來越誇大的情形,消費者不要被不當文字吸引。
誇大效果—不合格面膜。資料來源:消保處 圖/聯合晚報提供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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