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9 歲青年被作為前女友的同校師妹老屈強姦!好彩佢係ifanboy!


在香港,一名 19 歲青年被作為前女友的同校師妹(即事主)指控強姦,被控強姦、非禮和普通襲擊罪。事主與被告原本是情侶關係,但拍拖 3 個月後分手,被告曾到事主的班房對質,至去年 9 月兩人再於校內爭執而揭發事件。控方指事主因為三度被被告拉回家強暴,極度害怕被告,並不願出庭作供,控方改控非禮和普通襲擊罪。被告雖然承認襲擊,但被告的手機在 5 月被事主毀壞,一度無法提出反駁的證據,結果被告被關押 41 日。
後來被告在 iCloud 帳號內尋回有關短片,竟然發現事主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兩人關係仍然親密。法官批准保釋並撤銷強姦罪,但他承認的普通襲擊罪要到 4 月 6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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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www.newmobileli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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