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捲入薄熙來案 章子怡打官司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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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陪睡薄熙來獲7億? 章子怡訴博訊誹謗案獲勝;章子怡憤怒:台灣新聞自由成造謠擋箭牌;博訊新聞網向章子怡無保留道歉 中文網站沒有;章子怡告轉載博訊誹謗罪 美港勝訴 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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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影星章子怡控告台灣《*周刊》誹謗,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周二指,由於《*周刊》已作出道歉,所以駁回章子怡的上訴。中國影星章子怡控告台灣《*周刊》誹謗,台灣高等法院周二指,由於《*周刊》已作出道歉,所以駁回章子怡的上訴。《*周刊》於2012年5月31日刊的一篇報道引述美國華文媒體博訊新聞網,指章子怡與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過從甚密,並收取酬金與薄熙來等高官交往。章子怡認為報道不實,分別在美國、香港及台灣提告。其中,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台灣《*周刊》一名主任及兩名記者誹謗。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裁定章子怡敗訴,章子怡因而上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指《*周刊》已在今年7月底道歉,所以上訴無效。士林地方法院今年4月宣判時指出,由於報道引述博訊新聞網,被告沒有憑空捏造。另外,被告已將較直白的原文用語,以較中性的辭彙代替。加上出刊前曾嘗試向章子怡經理人求證,但至截稿前一直未獲回應。2014年1月,香港高等法院指以字面而言,內容已屬誹謗,宣判《**日報》及《*周刊》需向章子怡支付訴費。博訊新聞網在2013年向章子怡“無條件道歉”,並指新聞來自“無法支持報道信息的匿名消息來源”。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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