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女友家吃了一頓飯,回家就接到分手電話,「原因」太扯了...我竟然不如一條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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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 (翻攝自toutiao doujiyang,下同) 我和女朋友交往了三個多月,彼此感覺都很好,也談到過拜訪雙方父母,但還沒有具體商量好。 這天我們約會時接到她媽媽的電話,講了很久,然後她跟我說,她爸媽想見見我, 今天家裡燒了很多好菜,就別在外面吃飯了,逛完街跟她一起回家吃飯吧! 我驚喜交加,又有些緊張,儘管她一再表示沒必要,我還是去一家進口食品超市買了水果和點心當見面禮物帶了過去。 女朋友家佈置得比較氣派,客廳一個角落還擺了個神龕,供著觀音菩薩,龕前還有香爐和一把香。 她爸爸和媽媽對我很客氣,寒暄一番就開飯了。 飯菜很可口,我拼命誇讚菜做得好,叔叔阿姨手藝真好。席間的氣氛頓時活躍起來。 這時一條糖醋魚吃得差不多了,女朋友用筷子穿過魚身上的大刺去戳魚身另一面的魚肉吃。 我看不過去,就用公筷幫她翻了魚身,「翻一下就好。」 忽然之間,飯桌上的空氣似乎有點兒微妙。 我意識到自己大概說了什麼錯話,也知道有些人家忌諱很多,比如不能說給魚翻個面。 一瞬間我腦袋裡也想了很多。 首先,不能翻面的魚是豎著擺放的,就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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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這樣躺著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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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想著,她爸爸媽媽問起公司裡的事兒,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但我發現,這條魚再也沒有人動過筷子。 不過,除此之外,一切都很好。 飯後告辭回家,女朋友送我到樓下,我問她今天我是不是說錯什麼話了,她說還好。 但我回家後就接到她的電話,她說是父母的意見,明知她們家是做生意的,還要給魚身翻一下。 我很鬱悶,並沒追問她更多的分手原因,而是問她:「如果不翻一下,這魚身下面的肉,你們難道不吃嗎?」 她說:「吃啊!我正準備把魚骨頭剔掉再吃下面的肉,你就亂講話。」 就這樣我和女朋友分手了。 老實說,我還是很喜歡她,但她這樣聽父母的話,又用這樣的理由跟我分手, 在她眼裡,我還不如一條魚!這樣的笨女孩,分了就分了吧!
via-toutiao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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